出租屋里的秘密:烟花变“炸弹”,暗网成帮凶,谁在玩火? 最近广东好几个地方都查

潇洒的小凤梨 2026-01-22 16:26:12

出租屋里的秘密:烟花变“炸弹”,暗网成帮凶,谁在玩火? 最近广东好几个地方都查获了非法烟花爆竹,深圳在一栋居民楼里搜出了187箱“仙女棒”和“幻彩孔雀”,相关人员被拘留十二天,佛山顺德那边情况更严重,仅仅一个出租屋里就查扣了314箱,南海区还从一个集装箱中发现了1040箱烟花以及11枚礼花弹,总共重量大约有九吨,河源、梅州和中山等地也都有类似查处,累计数量超过2500箱,总重达到十三吨以上,这些查到的烟花爆竹不是传统样式的鞭炮,多数是年轻人比较喜欢的类型,比如“小霸王加特林”“孔雀开屏”这类产品,外观做得漂亮,响声不大,看起来就像普通玩具一样。 这些东西藏得挺隐蔽,它们不是放在正规仓库里,而是躲在城中村的出租屋、废弃厂房,甚至是集装箱里,有些就是家庭作坊式的,几个人在家里就能打包发货,产品也越来越机灵,不炸响只发光,拍视频好看,发朋友圈有人点赞,很多年轻人买它不是为了过年用,就是为了拍照、聚会、搞气氛,跟买气球差不多,这其实已经变了味儿,从以前的传统节日用品,变成了现在的社交道具。 法律上确实有规定,比如深圳全市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但执行主要依靠举报,没人举报就不会有行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最多可以拘留十五天,但要达到刑法标准,比如黑火药超过一公斤,这种情况很少出现,律师指出,如果烟花爆竹中含有氯酸盐这类危险成分,就可以按照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处理,但现在检测手段跟不上,多数情况下只是收缴了事,处罚力度太轻,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 现在网上卖的电子烟花和冷光烟花很受欢迎,商家打着安全无火的旗号,其实里面装的还是烟火药剂,广东之前查过走私电子烟花的案子,发现它们的成分跟非法烟花完全相同,但监管上没有明确分类,商家就钻这个空子,消费者也以为真的没事,这就像披着羊皮的狼,看起来温和,实际上危险。 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应急管理负责储存,公安负责运输和燃放,交通管物流,市场监管管营业执照,听起来分工很细,实际上谁都不愿意负责到底,没有共享数据,一个地方查到了问题,其他地方还不知道,这边刚处理完,那边又冒出一堆事,总是治标不治本。 举报渠道倒是不少,但普通人根本搞不清楚该找谁反映情况,打电话、上网查询、联系社区、拨打热线,各种方式五花八门,最后却常常石沉大海,而且也没有什么奖励措施,一般人不太愿意多管闲事,社区网格员本来最应该发现问题,但他们并没有纳入巡查体系里,就算看见也不一定敢去处理,或者根本没能力识别问题。 我觉得这件事不能全怪卖家或者买家,监管总是慢半拍,法律条文太宽松,部门之间各管一摊,公众也缺乏参与的动力。烟花可不是闹着玩的东西,一次事故就能毁掉整栋楼,伤及几十个人。年轻人把它当成娱乐工具,商家拿它吸引流量,执法部门视作麻烦事,结果就是越查越多,越藏越隐蔽。没有人真正想彻底解决问题,每次都是出了事才匆忙应付。 以前人们放炮仗是为了热闹,现在买烟花是为了拍照发朋友圈,时代已经变了,可规矩还停在老地方,那些藏在出租屋里的箱子不是普通货物,它们是城市里没人管的定时炸弹,你根本不知道它们放在哪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出事,只要没有人真正下决心从源头管住,下次查出来的只会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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