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尊立于深圳一商业广场的所谓“艺术”雕塑,实质就是把低俗当个性,把丑化当创新。一个精瘦像猴子的男人举着一个圆滚滚的“大肥女”,刻意放大女性身体特征来制造视觉噱头,把女性当成供人取乐的笑料,完全是对女性的物化与羞辱。 在人流密集的公共空间摆出如此不堪的姿态,无异于把低俗当标签往城市脸上贴,打着艺术的旗号行性骚扰之实,创作者居心叵测,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艺术的底线是审美与尊重,不是拿女性身体博眼球。这样的作品与其说是雕塑,不如说是一块公共审美的遮羞布,遮不住创作者骨子里的油腻与低俗。城市的公共空间,容不下这种拿不雅当有趣的“辣眼睛”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