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麒元老师又提新建议! 卢老师说:家属在国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官员应该退出。因为不可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网友:支持!在职官员和国企负责人,妻儿在国外的,应该弃用!国家安全考虑。家属在国外,决策可能会受影响。 卢麒元这话绝非空穴来风,他深耕公共事务研究多年,每一条建议都直击权力运行的关键隐患,戳中了大众最关心的痛点。 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曙光就是典型的“裸官”,人民网明确披露,他的妻子早早就带着孩子移居美国,还在当地买房开公司 。 手握重权的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谋利,多次收受好处,把国内的权力变现,供海外家人享乐,最终沦为阶下囚。 内蒙古原经信委副主任文民的案例更触目惊心,中央纪委通报他坐拥36套房产,分布国内外,却年年瞒报个人事项蒙混过关 。 这些房产要么是直接索要,要么是低价买入再高价抛售,赃款通过各种手段转移,而家人早已在海外站稳脚跟,毫无后顾之忧。 中央纪委的案例库里,隐瞒境外存款的贪官不在少数,上海原副秘书长戴海波、安徽原副省长周春雨都因此获罪 。 2014年广东的“裸官”治理数据很能说明问题,全省共摸查出2190名“裸官”,最终866名干部被调整岗位,其中不乏市厅级干部 。 这组数据印证了“裸官”问题的普遍性,也说明国家早就开始重拳整治,卢麒元的建议正是呼应了这一治理方向。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说得明明白白,国家工作人员隐瞒境外存款数额较大的,最高可判两年有期徒刑,这可不是小事 。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也明确要求,配偶、子女在境外的存款和投资必须如实申报,这是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 黑龙江张明杰案至今让人愤慨,身为发改委副主任,她利用职权大肆贪腐,把赃款转移给海外的女儿,让无数拆迁户无家可归。 网友的支持不是盲目跟风,而是见过太多“两面人”:台上大谈爱国奉献,台下却把家人和资产悄悄转移到国外,毫无担当。 卢麒元强调的“动态政审”太关键了,有些官员入职时没问题,任职期间偷偷转移家属和资产,监管必须跟紧全过程。 有人觉得“家属留学不算裸官”,这话有道理,但关键在“如实申报”,故意隐瞒境外资产和家属情况,本身就是对组织的不忠诚。 那些反对的声音,大多没看清核心:官员手握公权,若家人长期在国外,决策时难免会考虑海外利益,难以真正全心为民。 广东对6000名科级以上干部重点摸查,东莞发放3万多份调查表,这样的排查力度才是治理“裸官”的有效手段 。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就得把根扎在国内,心里装着百姓的冷暖。把后路铺在海外的官员,怎么可能真心为国家和人民着想? 卢麒元的建议不是搞“一刀切”,而是守住公职人员的底线:想手握公权,就得斩断海外利益牵绊,做到公私分明。 现有政策已经明确“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但执行中仍有漏网之鱼,关键在于强化申报核查和日常监管,让瞒报者无处遁形。 国家安全从来不是抽象的概念,官员的家庭情况直接关系权力纯度,清除“裸官”隐患,就是为国家发展筑牢安全屏障。 整治“裸官”不是剥夺正当权益,而是让公职人员明白:既然选择为人民服务,就要放弃“内外通吃”的幻想,坚守初心。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歪果仁
[滑稽笑]
用户15xxx68
好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