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刚刑满释放没多久的张某有个特殊癖好,爱穿女装睡觉,这让他把主意打到了某

梅姐说法 2026-01-20 12:55:39

湖北宜昌,刚刑满释放没多久的张某有个特殊癖好,爱穿女装睡觉,这让他把主意打到了某居民区的女士长裙上,他多次作案偷女士的裙子,再次准备作案时的他被民警当场抓住,民警还在他租住处查获45条女士长裙。最终被判刑。 文登发布于2026年01月20日09:31分报道了这件新闻。 据报道,2025年8月,张某刚从监狱里出来没多久,就来到了湖北宜昌市。 这人有个挺特别的癖好,就是喜欢穿着女装睡觉,觉得这样才舒服,可这癖好慢慢就变了味,他盯上了某居民区里晾着的女士长裙。 从8月2号开始,张某就按捺不住心里的歪念头了。白天他四处溜达,观察着居民区的情况,到了晚上,瞅准没人的时候,就偷偷摸摸地去偷长裙。 2号偷了一条,3号又得手一条,4号、5号也没闲着,一次次地伸手。 这大晚上的去偷人家裙子,多让人害怕,要是你住那小区,半夜发现有人偷裙子,会怎么做呢? 张某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可民警早就盯上他了。 8月11号下午,张某又来到居民区,准备再次作案时,就被埋伏在一旁的民警当场抓住。 民警把他带回去一问,张某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随后,民警来到张某的租住处进行搜查。这一搜可不得了,竟然查出了45条女士长裙。这些裙子花花绿绿的,都是张某偷来的。 看着这些裙子,民警也是又好气又好笑,这得有多少人家的裙子被他偷了,张某是不是太过分了呢? 检方很快介入了审查,他们认定张某多次偷东西,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这妥妥地构成了盗窃罪。而且张某刚出狱就接着干坏事,属于累犯,得从重处罚。 此时的张某还觉得自己有穿女装睡觉的癖好,偷裙子好像有“理由”。可这能成为他偷东西的借口吗? 癖好是个人的事,但不能建立在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上。 大家说说,要是身边有人有这种特殊癖好还去偷东西,你会怎么劝他呢? 从居民的角度看,自己的裙子被偷,好好的东西,莫名其妙就没了,换谁心里都不好受。 而且这还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安全,谁知道张某偷裙子会不会还有别的目的呢?要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张某刚出狱就多次偷女士长裙,从法律角度该怎么看这事呢? 张某有穿女装睡觉的癖好,这本身不违法,但他却以此为借口,多次偷取居民区的女士长裙,非法占有了他人财物。 而且他刚刑满释放就接着作案,这性质就更恶劣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张某多次偷取女士长裙,符合“多次盗窃”的情形,所以检方认定他构成盗窃罪是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张某刚出狱就又犯盗窃罪,且可能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他是累犯,应该对他从重处罚。 从张某的犯罪情节来看,他多次盗窃,属于累犯,虽然盗窃的财物可能价值不是特别巨大,但性质恶劣。 2025年12月26日,法院做出了判决,判决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二千元。 该判决也算是给居民们一个交代,让张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要是张某觉得自己判重了,可以上诉。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不过上诉得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不然很难改变判决结果。 大家觉得要是张某上诉,成功的可能性大吗?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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