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个手机,结果赔了三千块!”广西,男子捡了一台手机又弄丢,被失主以故意不还失

昌茂病号显眼包 2026-01-19 18:12:56

“捡了个手机,结果赔了三千块!”广西,男子捡了一台手机又弄丢,被失主以故意不还失物为由起诉!失主:“未履行保管义务,应照价赔偿!”男子:“我捡到又丢掉了,凭啥让我赔钱?”法院:需原价赔偿失主2999元!网友:看的我都不敢捡东西了! 从覃某把手机捡起来的那一刹那,性质就已经变味了,这不再是单纯的“做好事”,而是不知不觉给自己挖了个大坑。 很多人误以为东西捡到了揣进兜里就算完事,大错特错!法律条文规定得清清楚楚:一旦你拾得遗失物,身上就自动背负起了“保管义务”。 啥意思呢?就是你要么费心联系失主,要么上交警察,要么就干脆放原地不动等人来寻。可这位老哥倒好,手机往衣兜里一塞扬长而去,结果两杯黄汤下肚,神志不清把手机给弄丢了。 当失主陆先生顺藤摸瓜找上门时,他还一脸无辜地辩解:"我喝醉了不小心丢的,凭啥让我赔?" 凭什么?就凭你拿走了别人的财物却没有尽到应尽的看管责任! 法院通过监控录像锁定嫌疑人后,覃某的做法更是让人大跌眼镜直接拒绝出庭,也不进行任何答辩,估计心里打着如意算盘:"我躲着不就行了?" 结果法院二话不说,直接进行缺席判决:赔偿2999元,一分都不能少!这判决结果一公布,网络舆论瞬间炸开了锅。有网友吐槽:"以后看见手机掉地上,我绕着走!捡了要负责,丢了还得赔,谁敢碰?" 也有人站在法院这边:"支持!不然以后谁都能说'我捡了又丢了',那不成了明抢吗?"但更多的人开始感到恐慌:"我要是真心想帮忙,捡起来还没来得及送警察局就被偷了、被抢了,我是不是也要赔?这不是逼着大家见死不救吗?" 其实,法律界人士早就做过科普:捡东西没问题,前提是你必须“负责任地捡”。最稳妥的处置方式就三条路:要么原地死等失主,要么交给物业管理,要么直接送去派出所。倘若你选择把东西带走,那就意味着你接过了保管的担子无论是手机摔碎了、被盗了还是弄丢了,这后果都得由你来扛。 覃某的核心问题,压根就不在于“喝醉弄丢”这么简单他从弯腰捡起手机的那一刻起,压根就没动过归还的念头既不报警处理,也不寻找失主,揣进兜里扭头就走,这叫什么行为?这在法律上叫“侵占他人财物”! 后来失主找上门来,他还理直气壮地回怼:"关我啥事?"这种恶劣态度,法院怎么可能轻饶了他? 说句大实话,这个案子判的根本不是"好心没好报",而是"装好心却不负责"。真正的善意,从来不是嘴上说的"我捡了就完事",而是行动上的"我负责到底"。 否则的话,今天你捡了东西说弄丢了,明天他捡了也借口说丢了,那法律的威慑力何在? 当然,网友们的顾虑也并非毫无道理。假如我是一片赤诚想做好事,结果半路上碰到意外,手机被抢劫了、被偷走了,难道我也要面临倾家荡产的赔偿? 这就迫切需要法律层面给出一个更明确的界定譬如设立一个"拾物免责通道",规定24小时内只要交到指定地点就能免除责任,这样既能保障失主权益,又不至于让好心人寒了心。但无论如何,我们绝不能因为害怕承担责任,就纵容那种"拿了就跑"的侥幸心理。 否则今天你丢掉的只是一部手机,明天整个社会丢失的,将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诚信底线。

0 阅读:23

猜你喜欢

昌茂病号显眼包

昌茂病号显眼包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