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那个“空洞娃娃”终于被吊车弄走了。 老百姓拍手叫好,甚至觉得连呼吸都顺畅了,结果美院教授急眼了,嚷嚷着这是“民粹碾压艺术”。 你这叫傲慢知道不! 你在画廊里怎么孤芳自赏都行,那是你的自由;但你把这阴森森的玩意儿杵在大街上,那就是视觉暴力。 人家老百姓上一天班累得跟孙子似的,回家路上还得被你这“深刻”的艺术吓一跳,图什么? 天津美院这次反应倒是快,以后立雕像先搞听证,让大爷大妈来把关。文旅部草案也跟上了:艺术得先过了路人这一关。这事儿,真是有点意思。大家都知道,街头的那座“空洞娃娃”,一开始摆在那里,很多人都觉得不太合适。你说,这艺术家就是喜欢搞那些看似“深刻”的东西,结果把这些东西直接丢到大街上去,倒是让人家普通百姓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你想,老百姓辛辛苦苦上班一天,回家累得像孙子似的,结果一转弯就被那个大娃娃吓个半死。这不是艺术,是“视觉暴力”好吗?完全不考虑路人的感受。艺术不就是要打动人心、传递情感的吗?可这个娃娃摆在那里,完全没有考虑到普通人心里的感受,反倒是把人们心里的烦躁和不安给激发出来了。 美院教授的那些话,简直就是傲慢。你在画廊里隔着玻璃欣赏自己的“艺术”,那是你的事,大家也不会说什么;但你把它摆到大街上,谁都得看了,谁都得受影响。这样的作品,放在公共场合,真的是拿“艺术”当借口去压迫群众的眼睛和感官。艺术应该是让人感到愉悦,或者至少能激发思考,而不是让人直接产生恐慌和排斥。你做个雕像,搞个艺术装置,完全可以选择不打扰普通人的生活,可为什么一定要把它丢到街头,让别人不得安宁? 更妙的是,这回天津美院倒是快,反应非常及时。以后搞雕像或其他艺术装置,得先通过一轮听证会,看看老百姓能不能接受。你想,经过这么一番折腾,文旅部也终于意识到问题了,已经出台了草案,明确提出艺术创作得先过路人这一关,得确保大众的感受才能摆出来。这算是对艺术“公共性”的一次大反思,大家都同意,艺术不仅仅是“艺术家”自己的表达,更要考虑到它所处的环境和观众的反应。如果这点都不懂,搞出来的东西注定是失败的。 你说这事儿多简单,艺术家创造自己的作品,可以自己在艺术圈里搞,但一旦决定让大众看到,至少得尊重一下大众的感受。不是所有人都能从“深刻的意义”中看到美,尤其是那些完全不懂艺术的普通人。艺术有时可以很深刻,但它不应该剥夺了普通人享受美好的权利。如果只是为了“震撼”,那和恐怖片有什么区别?大家生活在这个社会上,已经够累的了,别再让街头的雕塑加重大家的心理负担。毕竟,艺术的真正意义,是要让人看了舒服,产生共鸣,而不是让人惊恐万分、感到不安。 至于那些批评的人,搞得好像艺术就是他们的专利似的,真的不妨静下心来想想:艺术,不应该是孤芳自赏的特权,更应该是服务社会、服务大众的一部分。当艺术进入公共空间,首先要考虑的是它的受众,是否适合大众欣赏,是否能带来积极的情感。就像这次“空洞娃娃”的撤离,实际上就是对公众感受的一个胜利,真正的艺术应该让人愉悦,而不是引发不必要的恐慌。西安3d雕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