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真是让人看了心里发毛,同时也为受害女性的机智和勇敢捏一把汗。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但细节暴露出的恶意却让人不寒而栗。一个1996年出生的男子王某,通过工作关系加了已婚女子李某的微信。在聊天中得知李某的丈夫正好出差不在家,王某立刻觉得“机会来了”,马上提出要从武汉跨城跑到咸宁通城县去找李某“玩”。虽然李某一开始拒绝了,但王某根本不管,直接开车杀到了李某的地盘,在酒店开好房,非要约李某见面。 见面后,王某并没有急着露出獠牙,而是玩起了“伪君子”那一套。他点了外卖酒菜,还假模假式地送了一条合金项链,连哄带劝地跟李某喝了酒。等到酒劲上来,王某觉得时机成熟,突然变脸,强行把李某从沙发拖到床上。在这个过程中,李某没有选择沉默,而是拼命反抗,大声呼救,甚至用手推、用脚蹬,跟王某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就在这节骨眼上,李某的母亲打来了电话,王某被迫松手让她接听。李某抓住这个机会,一边跟王某周旋,一边迅速拨打了110报警,甚至还夺过王某的手机删掉了他偷拍的裸照。王某见势不妙,甚至想用微信转账200块钱来“私了”,被李某严词拒绝后才放人离开。 这事儿最关键的地方在于,王某觉得自己没得逞就不算强奸,但在法律面前,这种狡辩苍白无力。警方调查发现,王某不仅是临时起意,他还提前买好了壮阳药“他达拉非片”,这铁证如山地证明了他是有预谋的强奸,而不是所谓的“酒后乱性”或“猥亵”。经鉴定,李某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一审法院直接定性为强奸罪,虽然因为李某的激烈反抗导致王某没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但考虑到他预谋在先、手段暴力、事后还有偷拍和金钱诱惑等恶劣情节,主观恶性极大,依然顶格判处了一年六个月的实刑。王某不服上诉,坚持说自己只是猥亵,但二审法院把证据链一摆——从聊天记录到外卖小票,从伤痕鉴定到报警记录,证据环环相扣,直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判决大快人心,也给所有人上了一课:法律对性侵的界定从来不是看结果,而是看你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并实施了暴力。只要你敢伸手,哪怕没占到便宜,也得把牢底坐穿。同时也提醒大家,所谓的“熟人”或者“工作关系”在缺乏边界感时可能变成危险的信号,女性在面对这种跨城邀约、密闭空间独处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像李某这样,在绝境中保持冷静,利用一切机会求救和保留证据,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强武器。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的恶意,最终都会被正义的锤子砸得粉碎。 事件来源:千涸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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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手机抢了删照片,这是真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