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宾馆前台,因家境困难,怕丢工作,在遭到男经理裸露下体,进行骚扰时被迫顺

芹姐说法 2026-01-11 20:54:03

内蒙古,一宾馆前台,因家境困难,怕丢工作,在遭到男经理裸露下体,进行骚扰时被迫顺从。事后,她内心非常煎熬,决定报警,经理也被行拘七日。女子因为此事患上了重度的抑郁,怎么也无法恢复正常的生活,她便提起诉讼,要求经理赔偿5万元。 (来源:综合媒体报道,2026年1月7日) 刘某家境一直不好,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这份宾馆前台的工作,是她好不容易找的一个稳定的活,打心底里珍惜。 每个月的工资,要交房租,要应付日常开销,还得攒点钱,防着家里出点急事。所以上班从来都是小心翼翼,半点差池都不敢出。 她性子本就懦弱,不爱跟人争,也不爱跟人吵。在宾馆上班,不管是遇着客人刁难,还是同事的小为难,她都默默忍下来。心里就一个念头,别惹事,只要保住这份工作就好。 宾馆经理贾某,平时在店里架子大得很,对员工总是呼来喝去。刘某向来躲着他走,可躲来躲去,还是没躲过那场噩梦。 那天轮到刘某值夜班,凌晨的宾馆大厅,静悄悄的,店里就她和贾某。贾某说要巡查工作,愣是一直留在店里没走。 一开始,他只是在前台附近走来走去,偶尔问两句工作上的事。见刘某一直低着头,不敢跟他对视,他的手脚,就开始不规矩起来。 先是随手拍了拍刘某的肩膀,刘某只是缩了一下,没敢反抗。贾某的胆子就更大了,突然走到她面前,裸露了下体,还硬逼着她伸手去摸。 那一刻,刘某脑子一片空白,整个人都僵住了。她想喊,想推开他,可手刚碰到贾某的胳膊,脑子里就闪过房租单,空空的钱包,还有家里的开销。 家境不好,丢了工作就没了收入,根本活不下去。这份恐惧,捆住了她的手脚,懦弱的性子,也让她没了反抗的勇气。最后,她只能顺着贾某的要求,木然地照做了。 贾某走后,刘某瘫坐在前台椅子上,眼泪止不住地掉。她看着自己的手,只觉得脏,胃里一阵恶心,跑到卫生间干呕半天,啥也没吐出来。 那一夜,她守着冷冷的前台,眼睛盯着监控,无数次想拿起电话报警。可手指碰到按键,又被“丢了工作就活不下去”的念头拽住,最后还是把手机放下了。 从那之后,刘某的日子,就陷进了阴霾里。每天上班,只要看到贾某的影子,她就控制不住地发抖。晚上躺在床上,那晚的画面,一遍遍在脑子里转,压根睡不着觉。 她吃不下饭,体重一天天往下掉。原本就不爱说话的人,变得更孤僻了,连跟人对视都不敢,总觉得别人看她的眼神不对劲。 她咬着牙硬撑着上班,可精神上的折磨,终究是扛不住了。有一次,贾某故意走到前台跟她搭话,只是靠近了一点,刘某当场就崩溃大哭起来。 她这才明白,就算保住工作,自己也会被这份屈辱和恐惧逼疯。终于在一个清晨,刘某翻出当晚的监控录像和工作记录,手抖着拨通了报警电话。 警方很快就介入调查,贾某因为猥亵他人,被行政拘留7天。可这迟来的处罚,压根抚不平刘某心里的伤。 她精神状态太差,实在没法上班,只能辞职。每天把自己关在出租屋里,后来去医院检查,被确诊为重度抑郁伴轻度焦虑。 躺在病床上,刘某看着天花板,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算家里再难,就算自己再懦弱,也不能让欺负自己的人,一点代价都不付。 她不能让自己的尊严,就这么被随意践踏。最终,她决定起诉贾某,让他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用法律给自己讨一个公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贾某裸露下体还强迫刘某抚摸,妥妥构成了猥亵,警方对他行拘7天,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也有明确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刘某因为这次猥亵,直接患上了抑郁和焦虑,精神伤害摆在眼前。 法院结合贾某的过错程度,还有刘某的实际损害,判决贾某赔偿1万元,这个结果其实挺合理的。 面对这场因懦弱和生活窘迫引发的职场伤害,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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