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发2000元,我看行!经济研究院滕泰院长大胆建议,今年发消费券得换个思路:给低收入6亿人每人2000元的通用消费券,按照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发放;不指定用途,不指定平台,但设3-6个月的期限,过期作废。 他说也可以14亿人每人1000元。我觉得还是把钱集中发放给低收入人群为好。 只有低收入人群才会真消费,而且他们的收入大多用于购买日常用品、食品、房租等刚需,额外获得2000元的通用消费券,会直接用于补足日常开支的缺口。 再则,这部分人群的消费多集中在日常消费领域,直接面对的是中小店主摊贩,拉动日常消费可以救活许多个体户,增加店员等就业岗位。 对于中高收入人群,1000元只是小钱,属于可有可无的。在财政资金有限、底层民众收入下降的情况下,应当优先关照低收入群体。 滕院长还特别强调,一定不能指定商品,更不能通过少量的平台去发放。 这点我深有体会。之前在某大型网购平台看中了一款手机,折扣力度比较大,当时犹豫了,想再等等或有更大优惠。 结果没多久,价格反而涨了500块,但可以申请国补,不过要在规定时段抢。抢了几次都没抢成,感觉这补贴就是个噱头,普通人只能望梅止渴。 如果指定商品或者平台,真正需要的人或许拿不到实惠,而黑心企业有可能从中套利。 所以,发放通用消费券补贴一定要跟个人的身份证绑定,不能够转让,不能够套现,也不能够让黄牛倒票。 不要搞一大堆虚头巴脑、莫名其妙的规则,让真正有需要的人看得着,吃不到。真正把消费券像现钞一样交到每个人手里。 当然也有网友说,现在经济不太好,最好的方法不是发钱或者通用消费券,而是降低社保缴交的水平,鼓励企业多招一些员工。 同时,严格执行劳动法,减少员工加班时间,让更多的失业人员有工作,让更多的人有时间消费,享受生活。 这个主意也很好。如果说发放通用消费券是输血,那么,增加就业岗位就是造血。人人有稳定的工作,才能安居乐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