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张女士说自己结婚30年了,名下突然冒出一个13岁的儿子。追问丈夫才知道,之

梅姐说法 2026-01-09 16:54:30

河南,张女士说自己结婚30年了,名下突然冒出一个13岁的儿子。追问丈夫才知道,之前有个卖保险的女子跟丈夫有来往,可能她就是三姐。丈夫的说法是:孩子确实是三姐生的,但是到底这个娃是不是自己的种,就不清楚了。张女士听了可生气了,丈夫反咬一口,反而说要跟她闹离婚。张女士说,“我先起诉你重婚罪。” 红星新闻1月9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张女士今年60岁了,打开户口本竟然发现,自己名下还有个13岁的儿子?这事得从何说起呢。 1995年,张女士30岁,因为已经跟丈夫生育了一儿两女,想着之后不再去生孩子了,就去医院做了结扎手术。 结扎之后,跟丈夫的感情也还算稳定。虽然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张女士还是相信丈夫的为人,一直认为丈夫对自己的感情非常忠诚。 虽然乡亲们也会有所窃窃私语,说张女士的丈夫在外面有人,但是张女士也仅仅只是怀疑一下,并没有完全跟丈夫撕破脸。 而张女士的丈夫是怎么做的呢?多年前,张女士的丈夫在外面打工,确实认识了一位卖保险的女子,当时俩人眉来眼去,没多久就发生了男女之间的关系。 发生关系没多久,那位女子就告诉张女士的丈夫:我怀孕了。 不过张女士的丈夫也没有去做鉴定,不清楚这个孩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种,就稀里糊涂的说:他愿意去给孩子报户口。 女子将孩子生下来之后,因为俩人也没有结婚证,程序上有些犯难。这个时候,张女士丈夫,竟然回家偷偷拿了自己妻子张女士的身份证、户口本,跑到医院去登记了孩子的出生信息。 就这样,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张女士的丈夫一直在偷偷养育着这个儿子。张女士的丈夫甚至给孩子安顿下来,读书、生活、医疗,一切都给安排的妥妥当当的。 直到有一天,张女士拿起户口本去办事,看到户口本一栏,写着这么一个信息:她的名下竟然多出一个儿子! 当时张女士就蒙了,要知道,她确实有3个孩子,但是最小的孩子也已经31岁了,这是咋个回事? 张女士立刻前往医院去调取病例,看到档案之后,张女士真的吓出一生冷汗:产妇是她;身份信息是她;联系人信息是她老公。 当时张女士就跟医院提出了质疑:我在30多岁的时候就已经结扎绝育了,怎么可能还会有小孩? 而得知真相之后的医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可能是他们这边的错,会立刻展开追查,会给张女士一个调查结果。 之后张女士就拿着户口本质问丈夫,发现一切都已经暴露之后的丈夫表示,“事已至此,我们就离婚吧。” 张女士表示,35年的婚姻生活啊,自己一直生活在欺骗里,丈夫竟然会对自己做出这样过分的事情。如今,他还要闹离婚。 “我准备起诉他,他犯有重婚罪。”心寒至极的张女士最后表态。 一、非产妇本人,就带着他人的身份证信息给孩子办理户口登记,这样的操作是否合规呢?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未经同意,不可以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户口登记,否则会被处以200-1000元罚款,或者处以行政拘留。 由此可以得知,张女士的丈夫这样的操作,是不合规的,属于违法行为,他将要面临法律的惩罚。当然,相关部门因为审核不严格也会被追责。 二、丈夫跟外面的女子发生婚外的关系,并且还生下了一个儿子,丈夫的行为是否涉嫌重婚罪呢? 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重婚罪包括两种情况。第一是法律重婚,有配偶还跟他人登记结婚;第二是事实重婚,跟他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居住、对外宣称是夫妻关系。 如果单纯只是婚外生子,但是没有长期同居、也没有领证、对外也没有公布互相是夫妻关系,可能不直接构成重婚罪。 张女士如果主张丈夫犯有重婚罪,自己需要搜寻证据,如丈夫对外曾经宣称跟三姐二人是夫妻关系,并且找到周围可以作证的邻居,证明他俩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否则难以定罪。 话说这位丈夫,已经有了三个孩子,有儿有女,而且也六十多岁了,还想着要跟妻子离婚、还想着独立去抚养13岁的儿子,这一点,确实令人费解。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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