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廖姓司机,开车的时候和女朋友争论“鹦鹉学舌历史”之类的事情,吵到情绪完全失控,男子在限速只有40的闹市区,把车飙到了129公里每小时,结果,车子撞上了出行的一家三口,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么碎了。 今天法院一审判决,给他定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为什么没判立刻执行呢?法院主要说了两个原因: 第一,法院认为他当时是间接故意。撞上去之前那一瞬间,他看到人了,也猛踩刹车、猛打方向盘想躲开。 第二,出事后他马上自己打电话报警,也没跑,就在现场等着,这个算作了自首。 受害者的家属,是完全不能接受这个结果的。他们从头到尾就一个要求:死刑,立即执行。他们当庭就说要抗诉。之前肇事方说赔80万,还说以后出来给养老。受害者的家属强调:“三条人命无法用金钱衡量”。 一切都源于一场毫无意义的争吵。为了一句“鹦鹉学舌”的争论,搭进去三条无辜的生命、一个完整的家庭,还有两个老人的余生,这事真的挺荒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