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一妓女恳求37岁张伯驹:“带我走吧!我还是清白之身!”张伯驹递给老鸨一沓钱,没想到老 鸨却冷笑道:“带她走?没门!” 这场景搁在旧上海的霓虹灯影里,比任何话本都戳心窝子。张伯驹何许人也?民国四公子之一,散尽家财买《平复帖》的痴人,写“从此永别,魂随君去”的情种。可那日在妓院里,他攥着钱的手直抖——不是心疼钱,是被老鸨那句“没门”砸得生疼。这老虔婆眼里哪有人?分明是块会说话的肉票,标着价码等着宰。 你细想那妓女的话,“清白之身”四个字像根刺,扎得人喉咙发紧。旧社会的妓院哪有什么清白?不过是还没被糟蹋的货物,连绝望都带着股子天真。她求张伯驹,不是求救,是求个“人”的资格——哪怕跟去当个粗使丫头,也比在这脂粉阵里烂成泥强。可老鸨的冷笑比刀子还利:“带她走?没门!”这“没门”二字,藏着多少腌臜勾当?妓院是吃人的窟,姑娘是摇钱树,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何况张伯驹这等人物,要带走的不是物件,是活生生的人。 张伯驹递钱的手在抖,不是怕,是疼。他疼这姑娘的命,更疼自己的无力。他能买下《游春图》,能散尽家财救文物,却救不了一个活生生的人。老鸨的拒绝不是针对他,是针对整个想打破规则的人——在这吃人的世道,连慈悲都得按规矩来。你以为给钱就能买自由?太天真了。妓院的规矩比天大,姑娘的身子是老鸨的本钱,少一个子儿都不行,何况是“清白之身”这种虚头巴脑的借口。 最讽刺的是,这姑娘的“清白”反倒成了催命符。若她已是残花败柳,老鸨或许还能卖个好价钱;可偏是“清白之身”,反倒像块未雕琢的玉,更让老鸨舍不得放手。这哪是护着姑娘?分明是护着自己的钱袋子。张伯驹看得透,却破不了这局——他能写“以此永别”的绝唱,能散尽家财护国宝,却护不住一个弱女子的尊严。 这事儿搁现在看,像极了旧社会的寓言。张伯驹的钱能买文物,买不来人权;老鸨的“没门”不是拒绝,是宣告——在这吃人的世道,人不是人,是货;情不是情,是交易。那姑娘的恳求,张伯驹的无力,老鸨的冷笑,凑成了一幅民国浮世绘:有人在霓虹灯下醉生梦死,有人在脂粉堆里求个“人”字,有人在钱眼里活成了鬼。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