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男子在女友家留宿,感觉胃部不大舒服就吃了药,之后二人还发生了一些亲密的关系。滚完床单之后,男子身体还是不大舒服就躺在床上休息。第二天凌晨的时候,女友发现男子昏倒在卫生间,拜托邻居帮忙将男子抬到床上,之后才拨打120急救。可惜的是,男子并没有没有抢救过来。 大风新闻1月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据报道称,事后男子的家属就把女子给上诉了,理由是女子没有尽到救助义务,她需要担责。 一男子谢某,其年龄五十多岁,交到了一位女友巩某,二人经常居住在一起。事发这一天,谢某又来到女友的住处留宿。 二人见面,感情肯定是很浓厚的,谢某就提出想要喝点小酒,女友也就陪她小酌了一会。吃完饭、喝完酒,谢某却感觉身体有点不大舒服。 因为平时也有胃痛的情况,谢某就让女友拿出了胃药吃。吃完之后,谢某又来了精神,抱着女友就发生了亲密的关系。 俩人感情你侬我侬,一番激烈的情感交流之后,谢某就准备睡觉了。但是这个时候,他跟女友说,感觉胃部还是不大舒服,女友就让他喝了点温水、然后躺在床上休息一下。 谢某稍微躺了一会,没多久就昏昏睡去,而一旁的女友看到他睡着了,也就关灯睡觉了。大概到了凌晨时分,巩某突然惊醒了,她发现身旁的男友不见了。 巩某立刻就打开灯,满屋子里找男友。最后在洗手间看到了谢某的身影,但是谢某当时昏倒在洗手池旁边,整个人不省人事。 事发突然,巩某非常害怕,立刻就去敲隔壁邻居的门,请求邻居进来帮忙。邻居也很热情,二话不说就进来帮着巩某,将躺在地上的谢某给抱到了床上。 将谢某安置好了之后,巩某就立刻出门,她准备打车子外出找谢某的同事过来帮忙。与此同时,巩某这才想起来要去拨打了120,让救护车想过来急救自己的男友。 没多久,谢某的同事也赶到了,救护车也赶到了,赶到现场的医护人员赶紧对谢某展开急救,接着又把谢某给带回了医院进行抢救。 然而,经过一夜的抢救,谢某还是没有醒过来。非常遗憾,男友就这样离开了人世。巩某想想都非常害怕、后悔。 根据医院这边出示的诊断书,谢某属于猝死。去世的时候,一边的眼睛已经出现歪斜的情况。然而谢某的家属却不承认,他们将巩某给上诉了,要求巩某对谢某的死负责。 而相关部门是这样审理的,谢某是一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要清楚,身体是自己的,自己才是第一责任人,是否饮酒、是否服药、是否发生关系,他自己最为清楚。 其次,巩某作为女友,对于谢某的身体状况也应该有所了解,应该做出应急举措,事发突然,不应该自己判断救助的方式,第一时间应该拨打急救电话。而巩某忙活了半天,她自己个人的救助行为,明显存在不当之处。 最后,审理之后判定,巩某在急救措施上存在过失,没有能够进到必要的救助义务,需要对谢某的离世承担10%的赔偿责任。判处巩某赔偿急救费、死亡赔偿金合计9.3万元。 本案释法:男友留宿时,突发疾病,女友采取的救助义务不当,没有及时拨打120急救,最后男友没有抢救过来离世。女友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呢? 根据《民典法》第1005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因为特定关系,如家庭成员、亲密伴侣,可能产生救助义务。面对突发紧急状况,需要拨打急救电话、采取必要措施等。 本案中的女友,作为谢某的亲密伴侣,在男友产生突发疾病时,通常会被认定为需要负有及时救助的义务,包括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如果女友谢某明知道男友情况危急,已经丧失意识、呼吸困难,但是却因为疏忽、恐惧、或者错误判断没有及时拨打120,从法律上来说,可能会被认定为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存在过错,需要担责。 因此,女方需要承担10%的民事赔偿责任,最后需要对男友的家属做出经济赔偿。 作为亲密伴侣,需要对另一半的健康负责,如果一方出现任何的身体不适,建议还是需要尽快拨打急救电话,互相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