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外卖小哥送完外卖后发现电瓶车不见了,随即便报了警,很快警方就在附近一

昌茂病号显眼包 2026-01-03 19:10:57

江苏无锡,一外卖小哥送完外卖后发现电瓶车不见了,随即便报了警,很快警方就在附近一所学校周边发现了车子,并将嫌疑人抓获,可是嫌疑人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电瓶车好看就骑走了一段距离,而警方最终认定嫌疑人是盗用并非盗窃,外卖小哥不干了表示要继续追究对方民事责任。 仅仅是因为“觉得车子好看”,就能把别人的电瓶车骑走而不付代价吗?在江苏无锡,这种荒诞的理由竟成了嫌疑人的“挡箭牌”,也让外卖小哥张先生陷入了一场关于法律定义与民事维权的较量。这件事不仅仅是几百块钱的纠纷,更扯下了“偷骑”行为那一层看似无害的遮羞布。 对于靠轮子吃饭的张先生来说,车不仅仅是交通工具,更是生产资料。那天他刚送完一单,扭头就发现停在路边的电瓶车不翼而飞。 虽然报警后车子很快在附近一所学校周边被找到,嫌疑人也没跑掉,但警方的处理结果却让他心里堵得慌:嫌疑人被认定为“盗用”而非“盗窃”,只接受了口头教育。 为什么?因为在警方的调查视角里,对方既没把车拿去倒卖抵押,车子也被追回来了,这就构不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盗窃罪硬杠杠,仅仅算是个未经允许的“借用”闹剧。 这就形成了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局面:作恶者可以说自己只是“单纯欣赏”车子想骑着玩玩,玩完了一扔了之;而受害者却要实打实地承担损失。张先生那天三个小时没车用,不仅平台上的接单记录断了档,算下来本来能跑的五单生意黄了,再加上处理这事儿耽误的功夫,里外里损失了好几百块。 更气人的是,当他找那个顺手牵羊的人要个说法时,对方理直气壮地回了一句:“车又没丢,凭啥赔?”这就是法律概念与朴素正义感碰撞最激烈的地方。在很多网友看来,这不仅是偷,更是坏。特别是这名嫌疑人不仅骑走了车,走的时候还顺手把车钥匙拔走了。 这一动作在律师眼里成了关键,拔钥匙意味着哪怕只是暂时的,你也产生了“控制车辆”的意图。可在现行法规的操作层面,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是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才算盗窃;若是玩完了扔一边没丢,往往就只定性为盗用。这种法律上的“空子”,差点让嫌疑人真的以为可以全身而退。 但这事儿没完,刑事管不了,还有民事。张先生并没有因为警方的行政定性而放弃,他转头就去咨询了律师。民事责任看的是侵权事实和实际损失,既然是你动了别人的东西造成了别人收入减少,这笔账就赖不掉。 在律师指导下,张先生跑去平台拉出了当天的流水记录,翻出了买车的凭证,还有那份证明车子曾经“消失”过的报警记录。证据链一旦闭环,性质就变了。 当张先生把这些材料整理好递交给法院,准备动真格的时候,那个原本极其嚣张、说着“凭啥赔”的嫌疑人彻底慌了神。他托朋友带话想私了,愿意掏三百块钱平事儿。这时候,这笔钱已经不再是补偿,而成了求饶的筹码。 但张先生反而不干了,他一口回绝。就像他说的,这已经不是几百块钱的事,是要让那些觉得“随便动动别人东西不算大事”的人知道,伸手必被捉,捉住就得付出代价。 这场风波也在网络上引发了另一层面的反思。除了一边倒支持张先生维权的,还有不少声音指向了另一个隐患车钥匙。实际上,张先生那天确实心存侥幸没拔钥匙,这也给了对方可乘之机。 有懂行的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幸亏这贼只是骑去溜达一圈,要是他骑这辆没拔钥匙的车撞了人、出了交通事故,作为没尽到保管义务的车主,张先生恐怕也得背锅。这绝不是危言耸听,钥匙插在车上,就像是在邀请路人“以此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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