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找关系有用吗? 1、刑事案件找神秘力量都是交了智商税 一个刑事案件的处理,一定是要回归到案件本身的事实和证据,在检察机关干这么多年,不是没有见过神秘力量操作或者什么的,但是一定是极少数,且更多是顺水人情,也就是案件本身就应该这样处理。说透了,就是走正规的辩护去争取一样能取到这样的结果,现在司法责任是终身追责制,一个案件如果不能操作的,强行给你操作,这,一定不可能的。那换言之案件既然有这样的空间在,那不需要神秘力量他也能够得到一样的结果。哪里来那么多神秘力量给你找,我现在还记得我曾经的办案老师给我说的一句话“永远不要迷信关系”。 2️、盲目找神秘力量,可能弄巧成拙 作为当事人和家属,出了事第一时间想到的永远是怎么去逃避怎么找神秘力量尽可能捞人。首先你找不到这样的贵人,你只是个普通人而已,其实是你惦记着捞人,别人惦记着你的钱包而已。花了钱,人取保了,你还以为你找对了人,殊不知,不花钱人照样能取保。其次,假设案件本身承办人打算做不起诉处理,碰巧你有那个人脉关系花了钱找到了人打招呼,就一定能保证承办人能收到你的米或者他就能卖这个人情吗,以前办案不是没人来过问打听的,多了去了,反正以我的性格,来过问的,我基本都会适当从重一些,因为让我觉得很不爽,搞得我好像是因为你找人说了情,我才给的不起诉或者给的从轻的,那我就弄重一点,保护自己。 举个案例:广州某销假案件,涉案金额10余万,初犯,检察机关无社会危险性不批捕,后量刑缓刑。案件结束后我才得知家属花了10多万找人捞人,后来才发现花不花钱都是一样的结局。这案件其实走正常的辩护路线,还能有争取不起诉的机会。最起码缓刑是基本能保底的,花那10余万的价值在哪里?买个安心吗,如果钱多,那我无话可说。 言尽于此!!!
必须严惩!一车主准备在路边停车时,突然一名陌生男子走过来,然后突然扒着车门大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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