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周大爷去菜市场买菜,看到一个卖鹿鞭鹿茸的摊位,摊主喊鹿茸40块一棵,周

梅姐说法 2026-01-02 11:52:50

江苏南京,周大爷去菜市场买菜,看到一个卖鹿鞭鹿茸的摊位,摊主喊鹿茸40块一棵,周大爷心动买了一棵,摊主切成片后,改口称40元一克,这一棵要8000多块钱。周大爷嫌贵不想要,竟遭到了摊主和同伙的威胁,周大爷假意答应带他们回家取钱,将二人领到人多的地方。周大爷在人群里放声高呼,没想到这一下竟然引出了一个涉及14个省市,涉及113名被害人的特大流窜作案团伙! 据红星新闻、江苏新闻等报道,周大爷家住南京浦口区,是个闲不住的退休老人家。 事发当天,周大爷和往常一样起了个大早,准备去菜市场赶早市,买点新鲜的蔬菜。 刚到菜市场门口,周大爷看到路边支了个摊子,摊子上摆着很多鹿茸、鹿鞭等鹿制品。 周大爷刚看过去,摊主立即注意到了他,还热情地招呼他来看看。 人一旦年纪大了,最在乎的就是自己的身体健康,周大爷也不例外。 周大爷觉得,鹿制品是大补,像他这样的老年人吃了最是滋补。于是,周大爷就凑过去看了起来。 周大爷看了看,摊子上的鹿茸看起来短短胖胖的,色泽也好,一看就是好东西,于是问摊主鹿茸怎么卖。 摊主伸出四个手指头,说40元一棵。还说鹿是他们自己养的,所以卖的便宜,买到就是赚到。 周大爷顿时在心里笑开了花,这么便宜的价格,和白捡有什么区别?于是立即挑了一棵。 挑好后,摊主说切片刀忘记带了,让周大爷随他过去切片。 周大爷没有多想,跟着摊主走到一个没有什么人的角落切鹿茸。 切好后,摊主称重了一下,说这棵鹿茸200多克,一共8000多元,并让周大爷掏钱。 周大爷顿时急了,连忙问:不是说40元一棵吗? 摊主说:对啊,40元一克,你这根有200多克,就是得8000多块钱。 周大爷明白,自己被套路了,他立即表示不要了。 刚刚还和颜悦色的摊主立马变了脸,说鹿茸已经切成片了,不能退,还说周大爷光想占便宜,用脚趾头想也知道,鹿茸不可能一根40块钱。 说着,摊主和另一名同行人员还威胁起了周大爷。 周大爷为了脱身,说身上没带这么多钱,愿意领他们回家取。 二人以为周大爷怕了,喜滋滋跟着他回去拿钱,结果周大爷把他们领到人多的地方,突然放声呼喊起来,并立即报了警,两人趁乱逃跑。 民警赶来后,很快锁定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立案后,民警邀请检方介入调查,谁知,这一查,竟然查出来一起惊天大案。 原来,这些人是团伙作案,他们流窜全国各地,用劣质品冒充好东西,或者以“棵”和“克”发音相似,吸引人买鹿制品,然后以买家听错了为由,要求付高价。 一旦买家不同意要,他们就采取威胁恐吓的方式,强迫他们买。 检方认为,以栾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中,10名核心人员构成恶势力犯罪组织。这个犯罪团伙构成强迫交易罪,并对该团伙中28人提起了公诉。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该犯罪团伙以棵和克发音相似为手段,吸引周大爷购买鹿茸,在周大爷挑好后又改变价格。 周大爷表示不想要时,摊主和同伙对其进行威胁恐吓,强迫周大爷买,这种行为符合强买强卖商品的情形。 并且,该团伙流窜全国各地作案,涉及14个省市、113名被害人,情节严重,完全构成强迫交易罪。 那么,该团伙被打掉了,113名受害者的损失能否挽回?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 国 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该犯罪团伙通过强迫交易,获取的非法盈利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 对于像周大爷这样的被害人,他们支付的款项或遭受的经济损失,应当及时返还。 同时,该犯罪团伙使用的劣质鹿制品等作案工具应予以没收。 最终,28名被告因强迫交易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8个月,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相应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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