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训练就能“走捷径”?田红母子走私案会翻盘吗 2025年11月28日,一审认定

马元青柠 2026-01-01 14:35:03

为了训练就能“走捷径”?田红母子走私案会翻盘吗 2025年11月28日,一审认定田红、付义涵走私武器。田红判10年并罚金20万元,付义涵判6年并罚金10万元。匹林公司罚款300万元,文某判3年、缓刑5年并罚3万元。 案源不简单。2015至2023年,匹林公司无资质仍自德国、瑞士购运动枪支散件,经香港夹带或把“枪”改报“空气压缩用气瓶”。统计2446件,其中火药动力273件。卖给射击队、学校。法院称只在竞技圈流转,危害小,但仍构罪。 田红已上诉,请求撤销或改判无罪。辩称无主观故意,想补训练配件缺口,配件总账只赚四万多。瞄准具、准星属通用体育用品,数量认定也有疑点。还有召回更换的气瓶。 流程长,训练急。绕规,风险更急。二审如何拿捏“数量+情节”,关键一锤。态度很直白:供给要补,规则不能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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