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3月16日我国宣布撤军,我们从越南撤回来的时候,缴获了大量的战利品。 讲的是“缴获”。实际上是看得上什么就拉什么。 这种说法其实是对历史的片面解读,忽略了对越自卫反击战的正义背景和中国军队的纪律性。1979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本质是中国在越南不断侵犯边境、迫害边民的情况下,被迫采取的正义自卫行动。 当时越南在苏联支持下,先后侵占中国领土160多平方公里,打死打伤中国边民和边防军人数百人,甚至在云南马关县公然炮轰村庄,将中国的克制当成软弱可欺。中国军队出兵的唯一目的,是捍卫国家领土主权、保护边境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谓“缴获战利品”,本质是对敌方战争潜力的合法削弱,绝非无纪律的掠夺。 事实上,中国军队的缴获行为有着严格的军事准则和纪律约束。当时越南长期在中国边境囤积军火,在谅山、高平、老街等军事重镇修建了大量弹药库和物资仓库,里面存放着苏联援助的AK步枪、火箭筒、火炮等武器,还有粮食、药品、通讯设备等军用物资。 这些物资都是越南用于侵犯中国的工具,按照战争法惯例,战败方的军用物资可被战胜方缴获,以防止其再次用于军事行动。解放军在撤军时,对这些军用物资的处理有着明确规定:武器装备能带走的优先补充前线部队缺口,不能带走的就地销毁;粮食药品等物资,部分留给当地被越南当局迫害的华侨和边民,剩余的统一登记后运输回国,用于支援边境建设和救灾。 参加过高平战役的老兵李建国回忆,他们连队攻占越南某军火库时,发现里面堆满了崭新的苏制机枪和炮弹。“连长反复强调,只拿作战急需的装备,不准动任何民用物品。”李建国说,当时有战士看到仓库里有越南民众的生活用品,想顺手拿几件,立刻被指导员制止。 部队专门成立了物资清点小组,对缴获的每一件物品都登记造册,小到子弹、大到火炮,都有明确的去向记录。那些过于笨重、不便运输的重型装备,战士们会拆毁关键部件,再用炸药炸毁,绝不给越南留下可再次用于作战的武器。 所谓“看得上什么就拉什么”,其实是对缴获行为的误解。当时中国军队的后勤补给并不宽裕,部分装备甚至不如越南军队的苏制装备先进,缴获的武器装备主要用于补充自身消耗。比如越南装备的AK-47步枪、RPG-7火箭筒,在山地作战中适用性强,正好弥补了解放军部分轻武器的短板。 而那些粮食和药品,更是解决了前线部队的燃眉之急——在连续作战中,解放军的后勤线曾遭到越南游击队骚扰,部分连队一度出现断粮情况,缴获的物资恰好缓解了补给压力。 更重要的是,中国军队始终坚守人道主义原则。在撤军过程中,对于越南普通民众的财产,始终做到秋毫无犯。老兵王贵林记得,他们路过越南某村庄时,看到村民因为战乱流离失所,还主动将随身携带的压缩饼干分给老人和孩子。“我们是正义之师,不是侵略军。” 王贵林说,部队有严格规定,不准征用民众财物,不准破坏民用设施,哪怕是越南民众主动赠送的物品,战士们也会婉言谢绝,实在推不掉的就按价付钱。这种纪律性,甚至让不少越南民众改变了对解放军的误解,有华侨偷偷给部队指引越军埋下的地雷位置。 历史真相是,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解放军的缴获行为完全符合国际战争法和军事伦理,目的是捍卫国家主权、削弱敌方侵略能力,而非谋取私利。那些流传的“看得上什么就拉什么”的说法,要么是对历史的无知,要么是别有用心的抹黑。中国军队自成立以来,就始终坚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即便在战争环境下,也从未放弃对纪律和道义的坚守。 这场战争的胜利,不仅捍卫了中国的领土主权,更让周边国家看到了中国捍卫核心利益的决心。撤军时的缴获行为,本质是正义战争中的合理举措,既补充了自身战力,也彻底粉碎了越南“称霸中南半岛”的野心。我们铭记历史,不是为了延续仇恨,而是要认清战争的正义与非正义,珍惜当下的和平。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