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点的外卖经常被偷,为了惩戒偷外卖的,男子一气之下点了份“变态辣”外

胡究法 2025-12-30 22:52:19

浙江杭州,男子点的外卖经常被偷,为了惩戒偷外卖的,男子一气之下点了份“变态辣”外卖,谁知被邻居一7岁小男孩发现了,结果吃完就出现腹痛,经诊断为急性肠炎,治疗费就花了2000多块。邻居要求男子承担医药费。可男子却认为无需担责。双方各说各有理,律师却这么认为。(来源:光明网)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男子张某独自一人居住,平时根本懒得做饭,经常点外卖。 不过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让张某有些头痛。 原来,只要是张某点完外卖不及时去领取的话,他的外卖就很容易被别人拿走。 本来丢了外卖,就让张某心情不爽重新点外卖,不仅要再花一份的钱,时间还白白浪费掉了。 越想越生气的张某,决心给偷外卖的人一点教训,很快他便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张某通过外卖平台点了一份变态辣的外卖,等外卖员将外卖送达后,张某故意不去取外卖,就等着偷外卖的人上钩。 谁知,邻居家7岁的小男孩经过张某家门口时,发现了地上放着的尚未拆封且无人看管的外卖。 小男孩四下张望确认无人之后,拿起地上放着的外卖撒腿便跑。 等回到家里的时候,小男孩迫不及待的打开外卖,顷刻间一股香味直往鼻子眼里钻。 小男孩忍不住咽了几口口水便大快朵颐起来。 吃了没两口小男孩便被辣的,满头是汗,不过他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吃外卖。 在吃完这份外卖不久,小男孩便出现了腹痛,恶心等症状。实在受不了了,小男孩只能去找他的父母。 被送到医院之后,小男孩被诊断为急性肠炎,必须在医院进行治疗。前前后后花了2000多块钱,小男孩这才出了院。 事情发生之后,小男孩的家长认为,自家孩子之所以得急性肠炎,就是因为张某点的那份变态辣的外卖,所以张某存在过错,必须要进行赔偿。 张某感到有些无语,外卖是自己点的,谁让小男孩偷拿的?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都认为是对方有错。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此事,也有律师进行了专门的解读。律师认为,张某自己花钱点一份变态辣的外卖属于正常的民事活动,既没有违反法律,也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即便张某已经遇见自己的外卖可能被偷,不过张某的行为属于事先防范措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另外,邻居家7岁,小男孩看到无人看管的外卖便拿走证明邻居对于孩子的家庭教育存在瑕疵,应该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而张某也无需进行赔偿。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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