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还手即互殴”两天后将正式成为历史,这是正义的胜利,也是法制的进步。治安管理有此改变,我个人认为交通法也可以有所作为。 我经历过一个交通事故,一中年女性背对马路站在路边打电话,当我的车缓慢行驶时,她突然向马路中间后退,导致左脚剐蹭到车辆左后轮受伤。交警在查看我的行车记录仪后,以我没有避让行人判我全责,这一完全没有对行人过失进行任何处罚的决定,虽然法院最终没有采纳交警的处罚决定,但这种“和稀泥”的执法,不仅纵容了行人在路上的有持无恐,也让驾驶人无所适从。 但我相信,社会一定是在进步的,法律也一定会补缺漏洞,正如被打了还一下手都叫互殴,那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哪还有正义可言?
“被打还手即互殴”两天后将正式成为历史,这是正义的胜利,也是法制的进步。治安管理
郑说正事
2025-12-30 07: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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