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熟人下黑手!”辽宁,男子家中100克黄金被盗,发小陪同去报案,结果警察火

温煮月 2025-12-27 16:52:22

“又是熟人下黑手!” 辽宁,男子家中100克黄金被盗,发小陪同去报案,结果警察火眼金睛发现发小很反常,在铁证面前,发小这才承认偷好友黄金卖了10万元。这发小真是演技了得,偷了人家东西还陪人家去报案,妥妥的“塑料兄弟情”,可惜低估了警方的火眼金睛与办案神速,迎接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来源:中国青年报) 辽宁锦州,男子家中100克黄金不翼而飞,便在发小陪同下去派出所报案,之后警方仅仅用17个小时就破了案,令失主万万没想到盗贼竟是陪他报案的发小! 当日,男子在与警方沟通时,发小的举动太令人生疑了:他一会儿在凳子上坐立难安,一会儿在大厅走来走去,一会儿又热情地对民警讲述得滔滔不绝,看上去十分的焦躁不安与心虚。 这是典型的“做贼心虚”啊,只差把“盗贼”二字刻在脑门上了。而发小反常的一系列举动,也当即引起了火眼金睛的办案民警们的警觉。 之后,警方赶到失主家中勘查现场,并经过反复比对获得了关键证据,最终将盗取黄金的嫌疑人锁定在了失主的发小身上。 谁知当民警赶到发小家中询问他:“金子是不是你拿的?”发小矢口否认:“不是!”民警又问:“说实话!”他又摇头否认:“真不是!”民警干脆问他:“6号你干啥去了?” 发小这才明白自己陪好友报案时就被警方盯上了,之后在关键证据面前,他只得供认不讳,一五一十交代了实情,并称已将黄金给转卖了10万块钱。 而令民警大惑不解的是发小为何偷了黄金还陪失主来报案,报警时还不承认,对此,发小这样解释:当天他在外面喝了点酒,又赶上好友过生日,心想着隔一天再给好友说此事,没想到你们办案这么快。 这发小的解释也太苍白了吧,他明显是存心偷窃黄金且不准备告诉对方的,毕竟他已经将黄金变卖成钱了,说明蓄意而为,且还存有能逃脱法律制裁的侥幸心理。 “没想到你们办案速度这么快”真的令人忍俊不禁,不仅体现了发小的贪婪与愚蠢,更彰显了民警办案能力的神速与高效。 按我国刑法264条规定,偷盗数额巨大,处3-10年加罚金。而发小情节更加严重,他陪同报案装无辜不属于自首情节,且利用信任主观恶性大,当从重处罚。 真的会被发小蠢哭,按黄金现行行情卖100克10万块虽然少,但已经达到了数额巨大的盗窃罪了(5万以上就构罪),至少判3年以上10年以下刑期并处罚金。 而如果发小想要从轻处罚,那就要退赔好友10万块,还要取得好友的书面谅解,大致会减轻10%-30%的刑期,这样大概率获刑4年左右,如果不退赔无谅解,估计6年左右,但要看具体裁定,我姑且猜猜的。 这就要看失主原不原谅发小了,不过这种利用友情与信任行偷盗之恶行的朋友怕是早已令好友寒了心吧,说实在的就这种损友还是早一点远离的好,不要也罢。 不得不说,这位发小真是既卑劣又愚蠢,他借多年情谊透支信任,偷盗后又伪装好心陪朋友报案,妥妥的把兄弟情当成了犯罪的遮羞布,本质上就是品质太差! 还有,现在不乏熟人作案的事件,“财不外露,交友需谨慎”从来都不是空话,我们一定要谨慎保管好财物,哪怕对关系好的闺蜜、发小等也不能掉以轻心。 同时也警告那些企图不劳而获的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低估了警方的办案能力,只要你犯案,监控、转账记录及物证比对等都会让你罪行大白于天下。 最寒心的估计还是那位失主,自己对发小无条件信任,最终却变成了对方伤害自己的利刃,这种情感上的伤害怕是远比财物损失还更伤人,还更难挽回。 一次偷盗案看清一个人,教训与代价都太大了! 这个让人啼笑皆非且发人深省的案件,也给所有人提了一个醒:对人信任一定要有边界感,贵重物品一定要好好保存并守口如瓶,不然伤人情感,又丢失了财物,情何以堪啊? 还有,一定要谨记“财不外露”,尤其金价大涨之时,一定要谨慎保管好黄金,因偷盗黄金而发生谋财害命案例的教训(河南发小S害好友妻儿三人),真的太惨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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