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的事还没平息 又一个恶心的消息砸了过来 四川博物馆又出了“文物纠纷”,说是拿了人家130多件文物不归还。 这次的主角是陈瑞园老人的三个子女,他们发现父亲留下的130多件书画,不声不响就在川博展览了几十年。 这件事情最让人无语的还在于,四川博物馆自己都承认其中有45件是“代存”,移交单上还写着“可退还”。 前脚南博的8800万藏品争议还没尘埃落定,后脚川博就跟着“塌房”,文博圈这波操作真是让人看得眼花缭乱,更让人心里发寒。这可不是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130多件文物里藏着的是一个家族的传承,有明清名家的山水图轴,有康有为的行草书,甚至还有张大千仿唐寅的莲花图,每一件都印着陈瑞园老人的专属名章,是实打实的私人合法财产。 事情的来龙去脉说起来挺让人唏嘘。陈家是收藏世家,从爷爷辈就开始积攒这些宝贝,到了陈瑞园老人手里更是视若珍宝。当年因为特殊历史原因,这些文物被老人所在的单位(现在的中铁二局)拿走,说是“代为保管”。1980年单位通知认领时,陈家子女只拿回了线装书、印章等三件小东西,剩下的百余件藏品去向成谜。直到2015年,一位藏友在川博看展时,无意间发现了印有“陈瑞园”印章的清代姚元之书法扇面,这个隐藏了几十年的秘密才被揭开。 陈家兄妹赶紧找上门求证,川博倒是爽快地承认了藏品在馆里,还拿出了两份清单:一份是1951年“陈瑞园捐赠86件”的记录,另一份是1957年中铁二局移交的45件书画。可当陈家要求看捐赠协议、签收记录这些关键凭证时,川博却支支吾吾拿不出来,只说“捐赠书给了陈瑞园本人”。这说法换谁都不能信啊,陈家人回忆,父亲生前从没提过捐赠的事,临终前还特意嘱咐要整理好家里的东西,要是真捐了,怎么会一句交代都没有? 更讽刺的是,中铁二局当年给川博的移交函上写得明明白白:“今后如尚需退还本人时,则请给予退还”。白纸黑字写着“可退还”,川博也承认这45件是“代存”,结果真到人家子女要拿回东西时,却翻脸不认账了。三位老人都已是古稀之年,最小的72岁,最大的快80了,为了追回祖辈遗物,从2020年就开始奔波起诉,直到2023年才正式立案,至今还在等终审结果。 川博的辩解更是让人无法接受,一会儿说自己只是“代保管单位”,没权利决定返还,让陈家去找中铁二局;一会儿又说事情过去70多年,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可《民法典》明明规定,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而且“请求返还财产”根本不受诉讼时效约束。作为省级重点文博单位,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选择性忽视,实在说不过去。 更让人不安的是,这事儿根本不是个例。南博曾被曝捐赠的五件明清珍品“不翼而飞”,后来在拍卖行现身估价8800万;陕西博物馆接收的数千册古籍善本,几十年后少了大半;闻一多亲属捐赠的150幅国画,140幅莫名消失,最后从离任馆长家里翻出50多幅。这些案例暴露的根本不是偶然失误,而是文博系统里长期存在的制度漏洞。 博物馆本该是文物的守护者、文化的传承者,公众信任它才愿意把珍贵文物托付,可有些博物馆却把这份信任当成了随意处置私人财产的底气。没有捐赠协议就敢认定“捐赠”,移交函写着“可退还”却拒不执行,藏品来源不清不楚也能堂而皇之展出,这样的操作正在一点点消耗公众的信任。 如果连省级博物馆都不能坚守规则底线,那私人藏家谁还敢把文物交给国家保管?长此以往,只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真正有价值的文物可能会被藏起来,反而不利于文化传承。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既属于某个家族,也属于整个社会,但前提是它的归属要合法合规,它的保管要公开透明。 陈家兄妹想要的从来不是什么额外补偿,只是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或是得到一个清晰合法的说法。而我们这些旁观者期待的,是博物馆能正视自己的责任,把每一件藏品的来源查清楚、手续办齐全,用实际行动守护好文物的价值,也守护好公众的信任。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