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广州沦陷后,两名帮日军“办事”的女人留下了这张耻辱的照片。镜头下,两位女子面色圆润,身强体壮,面带微笑坐在板凳上,她们的手臂贴着狗皮膏药袖章,身后还站着几名拿着刺刀的日军。 那天是十月底,广州市内正在进行“治安维持”动员,日军命令广东治安维持会安排几位本地协作者拍照。陈梅和张兰被点名,换上干净衣服,坐上板凳。 她们知道这张照片会被刊登在日本的宣传刊物上,却都没拒绝。拍摄前,负责的宪兵让她们笑一笑,“像是广州人欢迎皇军的样子”。 这张照片之后出现在《东京日日新闻》上,被配文称为“广州恢复秩序,人民安居”。 照片拍摄完三天,陈梅在文书室翻译一份举报材料。这是一位住在西关的店主,被人匿名举报藏有“敌对传单”。陈梅把那封举报信翻成日文交给宪兵队,三日后那店主被抓,店铺查封。 她眼下没动手,却知道自己递交的东西带来了什么结果。 陈梅1915年生,家住西关,父亲拉车为生,家中兄弟姐妹多,早年就做过女工、布店学徒。沦陷后,她家粮断,弟弟病重,母亲每日哭求上天。 就是这时,她遇上一个会说粤语的日本翻译,对方提出让她到维持会文书组,每月可领到米粮、银元,还有两条口粮票。 她犹豫几天,终究拗不过饥饿。 张兰则是另一番经历。她出生于1912年,父亲是海关小吏,早年曾读过私塾,懂些英语。广州失守后,她一家本想逃往佛山,却在芳村被日军拦下。 军官见她年轻,长相干净,又会说些英文,便留她在宣传科协助处理对外口号、街头宣传材料。作为交换,她和母亲得以住进由日军保护的“协力者公寓”,每天有配给。 她的主要工作是组织活动,带着小孩唱日本歌,在公园广场协助日军拍摄影片。她每周都得站在街头发传单,上面写着“中日亲善”、“合作共荣”。 她知道这是假的,知道底下人都恨她,但她不敢多想。 广东治安维持会并非空壳组织,它由日军直接控制,彭东原、吕春荣、区大庆等人负责核心,受命调派下属执行任务。 根据《广州市战时纪要》记载,1939年至1944年间,该会参与协助逮捕抗日志士、组织劳工征调、协办征粮征兵。女性成员虽不多,但在文书、联络、翻译、宣传方面广泛涉入。 日军在广州设立多个慰安所,伪政权在其中提供后勤、招募、掩护支持。虽然资料未显示陈梅和张兰直接参与此类事务,但她们的组织背景,使她们逃不开关联。 1946年,国民政府设立的“特别汉奸审判委员会”在广州开始运作。根据案卷编号粤-乙-第129号,张兰在庭上否认主观协助,称自己只为求生,而陈梅则称她只负责翻译,没有指令任何人。 两人被控叛国罪,主要证据之一,正是那张“广州协力照”。审判历时三个月,于1947年初裁定,法院认为二人虽为底层协作者,但在组织体系中有职能、有参与、有影响,依法不予宽恕。 1947年1月18日清晨,郊外沙河刑场,她们被同时执行枪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