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班级群里的一条信息,让家长们炸开了锅,为了奖励优秀的老师和学生,学校要

每日案论 2025-12-24 18:29:28

湖南常德,班级群里的一条信息,让家长们炸开了锅,为了奖励优秀的老师和学生,学校要他们捐款了,起步是1000元,还强调条件好的可以多捐,可以标上985,211这些有寓意的数字,最后也很贴心,让条件困难的私聊,可以少捐或者不捐,信息强调这是自愿的,家长们却十分为难。 可当家长们看到这条信息,私下里,家长们的内心都已经不再平静了,他们看着这条信息,看着那起步1000元的捐款,内心真的是百般不是滋味,都不知道这该捐,还是不捐。 为何要捐呢,为何要捐这么多钱呢,家委会为何又要发出这样的信息呢? 解释还得回到这条信息上,只见信息上写着,为了奖励优秀的老师和学生,家委会才要求家长们捐款,捐出来的钱,都会用到优秀的老师和学生身上。 捐款的出发点似乎挺好的,孩子们已经高二了,还有一年就要高三高考了,如果这些钱真能奖励孩子们,让孩子们有一个美好的前途,似乎这也是一件好事,并且奖励老师,老师也能更加对孩子们尽心尽力。 家长挑不出捐款的毛病在哪里,却又觉得哪里不对劲。 这捐款真的是自愿的吗? 信息里已经明确地写着,捐款的起步是1000元,如果不捐1000元,那就是不支持班里的活动,这明显就是要强制大家捐款的,如果不捐款就要私聊,显然私聊也是为了给家长压力,最后自愿捐款变成了强制捐款。 明明是变相的强制,非得说是自愿的,这看破不能说破的滋味,让家长们心里实在不好受,。 这样的捐款,实际上他要摸清家长的家底呀! 信息上说得很清楚了,起步是1000元,条件好的可以多捐,条件困难的可以私聊。 如此一来老师和家委会都把家长们的家底,摸得清清楚楚了,也把家长分为了三六九等。 如此一来,孩子们在老师面前,在学校还有公平可言吗?家庭条件好的学生,是否会得到老师的格外关注,家庭条件不好的学生,是否会被针对。 更让大家担忧的是,老师们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要钱来奖励,这是否有反作用。 如果没有奖励的老师,是否不再那么用心地教学,没有得到奖励的学生,是否也会把自己看得低人一等。 教育本就应该是纯粹的,老师的职责就是教学,就是要引导孩子往更优秀的方向走,孩子的任务就是学习,孩子应该心无旁骛地学习,不应该用钱来激励。 老师应该清楚自己的职责,学生应该用自己的一腔热情去赢得自己的未来。 一旦与金钱挂钩,老师的教学和孩子们的学习,都充满了功利心,反而会影响孩子们的求学心理。 实施教育的地方应该是一片净土,不应该是用钱来衡量一切。 更让大家反感的是,信息让大家自愿捐款,却让大家1000元起步捐款,这实际上就是不情不愿,还不如强制让家长捐1000元,这样大家还觉得是平等的,也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 如今这所谓的自愿,实际上就是强制的,并且如此捐款,会给不同的家长,造成不同的心理困扰。 条件好的家长会担心,捐了款只是会让别人家的孩子更优秀,条件差的家长会担心,一旦不捐款,或者少捐款,孩子在学校受到特殊的对待。 不管怎样,如此自愿捐款,实际上就是强制捐款,并且还将家长分等次了,变相地也就给孩子分等次了。 如此捐款,家长自然不同意,更何况教学本就是老师的职责,不应该由家长用钱来激励他们,他们自己应该投身到教学当中。 学生们更应该在公平的环境里,公平地竞争,赢得自己的前途。 这件事是以家委会的名义来让家长们捐款的,实际上家委会或者只是一个名义,就是不好办的事,不好收的钱,用上了家委会的名义,用上自愿的原则,一切就变得合乎情理了。 所以家长们对这样的自愿捐款有很大的意见。 对此教育局的人,表示已经叫停了这样的捐款活动,交钱的将会退款。 学校也作出回应,说这是自愿的,并非是强制的。 那么如何看待这样的事情呢? 首先,学校是不可以乱收费的。 《义务教育法》第25条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奖励学生和老师,这样的事情不应该由家长来承担,应该由学校作出相应的奖励制度。 其次,学校应该禁止以家委会名义收取费用。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规定:学校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违规向学生及家长收取校服费、补课费、试卷费等费用。严禁以家委会名义收取费用。 实际上明人都可以看出来家委会或者只是一个名义,实际上收钱的或许是学校的要求. 那你认为这是家委会的意思,还是学校的意思?

0 阅读:41
每日案论

每日案论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