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注意了!被领导约谈辞退时,这5句话千万别说,每一句都可能让你丢掉补偿金,这些说法背后都有明确的劳动法规依据,一定要记牢! 先给大家划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违法辞退,还需支付双倍赔偿金。但如果员工在约谈中说错话,可能被认定为“主动离职”,直接失去索赔的权利。 第一句不能说的是“我最近确实状态不好”。这句话相当于自认工作能力或状态不达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三十日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还能以此为由压低补偿金甚至拒绝赔偿,等于把主动权拱手让给公司。 第二句“其实我早就想走了”更要命。一旦说出口,公司会将其认定为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哪怕公司原本是违法辞退,这句话也可能成为其拒绝赔偿的“证据”。 第三句“家里有事不得不辞职”也绝对不能提。公司会借机让你填写“个人原因离职申请”,而以个人原因离职,同样不符合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哪怕后续申请劳动仲裁,这份申请也会成为对你不利的关键证据,仲裁委很难支持你的索赔诉求。 除了这三句,另外两句未在图中展示的禁忌话术,本质也都是围绕“避免被认定为主动离职”和“不自认工作过失”展开。比如不能说“我接受公司的辞退方案,不用赔偿也行”,这属于自愿放弃权利;也不能说“就算公司辞退我,我也没什么要求”,会被视为对赔偿事宜的默认放弃。 被辞退约谈时,正确的做法是保持沉默或只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辞退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口头辞退不具备法律效力,书面通知才是后续维权的关键证据。若公司拒绝出具,可通过录音、聊天记录等方式留存证据,随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职场中辞退约谈的话术陷阱无处不在,每一句表述都可能影响最终的维权结果,懂法才能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们身边有没有同事被辞退时说错话吃亏的情况?遇到辞退约谈,你们会怎么应对?评论区里聊聊,给更多打工人避避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