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这起醉驾致死案,最近在网上吵得沸沸扬扬,不少网友看完案情后都直呼“这判得也太轻了”。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无任何不良引导) 事情发生在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下午。34岁的支教女教师徐女士,因为10个月大的孩子发烧,请假回家照顾。谁能想到,就在离家不到200米的地方,她被一名醉驾逆行的男子夏某某迎面撞上,当场失去生命。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瞬间被撕裂。 调查结果更让人愤怒。夏某某中午大量饮酒,下午4点仍醉驾上路,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97.48mg/100ml,是醉驾标准的两倍多。他不仅逆行,还在人流密集的路段失控,连续撞上三辆车,最终夺走了徐女士的生命。 然而,法院一审仅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理由是“有自首情节”。这样的判决让家属难以接受,他们认为事故认定中未写明车速和超速情况,而这些都可能影响对肇事者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的判断。家属提出抗诉,但被检察院驳回,理由是现有证据已足以定罪,超速争议不影响量刑基础。 目前,夏某某已提出上诉,案件或将进入二审。 这起事件之所以引发巨大争议,是因为公众普遍认为,醉驾、逆行、致一人死亡、造成多车受损,这样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而2年半的刑期似乎与大众对“严惩醉驾”的期待有明显差距。 法律的底线在哪里?醉驾肇事的量刑是否需要进一步细化?怎样才能让类似悲剧不再重演?这些问题值得每个人深思。 你怎么看你觉得2年半的刑期合理吗? 你认为醉驾肇事应该如何量刑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 图片素材来自网络,无任何不良引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