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关于“给朋友发不雅视频是否会被拘留”的讨论引发广泛关注。这一话题背后,实则是法律对网络空间秩序的严格规范。从法律与司法实践来看,无论传播对象是朋友还是陌生人,只要涉及不雅视频传播,均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根据2026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利用信息网络、电话等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无论传播场景是公开微信群还是私人私聊,均属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标准明确:情节较重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这一规定删除了旧法中“计算机信息网络”的限定,将手机、社交软件等所有通讯工具纳入规制范围,且不区分传播对象是否为特定人群。司法实践中,传播不雅视频的违法性早已突破“小范围”的认知边界。例如,广州市从化区法院审理的潘某案中,被告人通过QQ群众筹资金合购淫秽视频,建立个人网站向80余名群友分享,最终因传播数量大、对象多被认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类似案例中,即使传播者以“仅限好友观看”“内部交流”为由辩解,只要传播对象达到多数人标准,或视频内容特别露骨、造成恶劣影响,均难逃法律制裁。若传播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或存在牟利目的,则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若以牟利为目的,则依据第三百六十三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例如,广州市增城区法院审理的熊某等十人案中,团伙通过上传淫秽视频、生成打赏链接牟利26万元,最终均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最高获刑十年。法律对不雅视频传播的规制,本质是对公序良俗的守护。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便捷性不应成为突破法律底线的借口。无论是出于“玩笑”“分享”还是其他目的,传播不雅视频均需承担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