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8日,为了抓捕乔立夫,兰州警方决定以8对1。 乔立夫1964年出生于山东一个贫困家庭,早年随父母迁居辽宁大连。父亲腿部残疾,无法从事重活,母亲靠街头小摊维持生计,家境始终艰难。10岁那年,母亲因生活压力和外人侮辱,用绳索结束生命,这让乔立夫从小面对家庭破碎。父亲见他体弱常被欺负,便安排他学习武术。他师从通背拳名家李增甫,每天清晨3点起床,在山路奔跑10公里,苦练基本功。半年后,他在当地青少年搏击比赛中获胜。18岁时,乔立夫在全国武术赛事中夺得70公斤级散打冠军,此后多次卫冕,并在更高重量级赛事中表现出色,甚至获得80公斤级全国散打冠军称号。他的武术成就让他声名鹊起,吸引多家机构注意。 乔立夫起初在辽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担任武术教练,生活相对稳定。他娶妻生子,组建家庭,但很快厌倦平淡,开始频繁出入娱乐场所,忽略家中责任。武汉体育学院聘请他后,他继续参加竞赛,积累更多奖项。到深圳时,当地人民警察学校邀请他做教官,他同时开设武术培训班,学员众多,收入逐渐丰厚。他还兼职夜总会保安,负责秩序维护,获得分成。这段时期,他结识各类人脉,购置郊区地块,价值达百万。但夜总会环境让他接触不良圈子,他开始参与盗窃,从小额物品起步,逐步升级到抢劫。他的生活轨迹从武术精英转向犯罪边缘,昔日冠军身份渐渐被罪行遮盖。 乔立夫的犯罪行为从1995年5月26日开始显露。他伙同董雨、房庆宗,在邵苗苗指使下绑架深圳一家歌舞厅丁姓女领班,抢走30多万元财物。邵苗苗殴打受害人,并索要20万元赎金。受害人在银行求救,导致房庆宗被捕,乔立夫等人逃脱。这起绑架案暴露了他们的团伙结构,邵苗苗是乔立夫的情人,20岁,甘肃兰州人,曾在歌舞厅工作,因与老板岑嘉恩矛盾被赶出。她与乔立夫关系密切,推动了后续犯罪。警方调查显示,乔立夫利用武术技能控制受害人,确保行动顺利。他的参与让案件更具暴力性,警方开始追踪他们的行踪。 1995年6月29日,乔立夫和邵苗苗实施更严重的犯罪。邵苗苗骗岑嘉恩及合伙人陈洁文到出租屋,乔立夫控制二人,逼问财物位置。邵苗苗要求杀死岑嘉恩以泄愤,乔立夫在她的怂恿下将岑嘉恩打死,并用凶器分尸,砍下四肢和头颅,装入袋子。陈洁文也被杀害,但未分尸。尸体被抛在东莞凤岗镇龙平公路雁田红石桥路段。当天,一名农民在田地发现肢解尸体,警方迅速介入。法医鉴定确认受害人身份,证人证词和现场证据指向乔立夫团伙。乔立夫在抛尸时故意调头,试图误导警方方向,显示出一定的反侦察意识。 逃亡过程中,乔立夫和邵苗苗继续犯罪。他们抢劫甘肃光华房地产公司司机赵某,将其打死并抛尸黄河。这起追加案件加重了他们的罪行。警方通过电话监听掌握邵苗苗行踪,1995年7月5日,刑警分多路赴兰州等地抓捕。7月8日下午3时,在兰州家具店途中逮捕邵苗苗,搜出港币4万多元和人民币3万元。警方随后锁定乔立夫在南昌路出租屋。考虑到乔立夫身高1米8,体型健壮,散打技能娴熟,单人难以制服,兰州警方选派8名体格强壮的刑警组成小组。这8对1的配置针对他的格斗能力,确保行动万无一失。 抓捕行动于1995年7月8日晚展开。刑警分成两组,一组封锁外围,另一组突袭。乔立夫从中午饮酒较多,返回出租屋时尚未清醒。队长踢门未开,乔立夫警觉,但8名刑警合力压制。他抵抗激烈,出拳迅猛,刑警多人受伤,抓捕耗时十多分钟。最终,刑警用警棍击中他后脑,将其制服并绑缚,押上警车。这场行动虽成功,但暴露了乔立夫的暴力倾向。抓捕后,他被移送东莞,警方从其住处搜获部分赃物。兰州警方的配合让跨省追捕顺利完成,标志着案件进入审判阶段。 乔立夫被捕后,与邵苗苗互相推诿责任。他最初否认杀人,仅承认受邵苗苗影响,但证据确凿,包括法医报告、证人证言和同伙供述。法庭审理中,乔立夫的昔日熟人震惊,这位曾在深圳警校执教、常邀同事聚餐的教练,竟犯下绑架杀人罪行。他的武术背景本应服务社会,却用于犯罪,造成多名受害人死亡。警方调查显示,乔立夫从冠军到罪犯的转变源于金钱诱惑和不良关系。邵苗苗的介入加速了他的堕落,两人合谋多起案件。证据链完整,无法翻盘。 1995年11月24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乔立夫、邵苗苗、荣丰波、房庆宗等4人死刑。判决基于绑架勒索、杀人碎尸和抢劫杀人事实,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残忍。执行日在东莞郊外刑场,警戒严密。乔立夫被押解至现场,四肢紧缚,颈挂罪行牌。两名武警按压他肩部,枪声响起,他倒地身亡。这位前散打冠军的生命结束于31岁。他的案件警示武术从业者,技能不当使用会导致毁灭。警方后续清查了相关团伙,确保无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