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这回踢到钢板了, 真没想到庞叔令这么刚,直接跑到《亚洲周刊》发声明回怼新华

雾中欢快 2025-12-22 10:50:16

新华社这回踢到钢板了, 真没想到庞叔令这么刚,直接跑到《亚洲周刊》发声明回怼新华社。 新华社这几日遭到强硬而有力的回应,庞叔令也在《亚洲周刊》上发表声明进行反击,他指出新华社在发文之前并没有采访过他和其他当事人,就急于发文抹黑他。 庞叔令的那句“不公正、不理解、不接受”,像一把锤子砸在很多人心里。捐赠人家属的悲愤,隔着声明都能感受到。她最痛心的一点在于,新华社报道引为关键证据的鉴定和流转文件,正是她的律师在法庭上多次索要,而南京博物院(南博)拒绝提供的。一边在法庭上对捐赠人保密,一边却将材料交给媒体公开,这种做法让任何人都难以接受。 这场风波的起点,是一份跨越六十六年的信任。1959年,庞家将包括明代仇英《江南春》在内的137件家藏书画无偿捐给国家。当年的捐赠收据,代表的是一份沉甸甸的社会契约。然而到了2025年,庞叔令却在北京一场拍卖预展上,惊见这幅家传古画,估价高达8800万元。她回头去南博清点,才发现137件捐赠品中,竟有5件早已不知去向。 南博的解释是,这些画作经六十年代两次专家鉴定为“伪作”,于九十年代依规处置了。听起来程序完备。但魔鬼藏在细节里。1961年的鉴定意见写着“陈鎏题引首真”——这承认了画上至少有明代真迹。一件含有明代真迹的作品,为何被整体定为“伪作”并剔除?这个疑问南博至今没有向社会说清。 更蹊跷的线索埋在纸张的褶皱里。那份关键的“拨交省文物商店”文件,签署于1997年5月8日,签批人徐湖平时的职务是副院长。庞叔令在声明中尖锐质疑:副院长是否有权以院长名义批准上千件馆藏书画流出?她直接指出,此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并公开要求调查。面对追问,现已退休的徐湖平先生表示“这个事没有经过我手,我不是书画鉴定家”。 那幅《江南春》的流浪轨迹,则勾勒出一个巨大的价格谜团。它于2001年从江苏省文物总店以6800元人民币售出,购买者仅记录为“顾客”。二十四年后,它在拍卖市场的估价达到8800万元。从六千八到八千八百万,这超过一万倍的价差,灼痛了公众的眼睛。即便它是伪作,这种处置方式是否足够慎重、透明? 南博代理律师曾援引《民法典》强调,捐赠后所有权已转移,馆方无返还义务。这话在法律逻辑上或许站得住脚,但却被第一财经等媒体批评为“钻法律空子的狡辩”,冰冷而寡义。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一座伟大的博物馆,不能只以不违法为行动准则,更应以赢得并呵护公众的信任为使命。南博的做法,被指“虽然可能没有触犯具体法条,却违反了社会默认的受捐者义务,突破了公共信任的底线”。 这件事真正让人脊背发凉的,是一个普遍的担忧:如果连庞家这样有清晰捐赠记录、有社会能量的家族,维权都如此艰难,普通捐赠者的权益又将置于何地? 这次风波撞击的,是整个文物捐赠体系的信任基石。今天受损的是庞家,明天寒心的可能就是所有愿意将私藏化为公器的潜在捐赠者。 令人稍感宽慰的是,事件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江苏省文旅厅已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进行调查。这不再是南博与一个家族之间的纠纷,而是一起关乎公共文化机构公信力的严肃事件。公众期待一个超越部门利益的、彻底透明的调查。那五幅画作的确切流向,当年的鉴定与处置程序是否完全合规,必须有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答案。 文物是民族的文化记忆,捐赠是公民向国家托付这份记忆的崇高行为。这份信任,比任何一件单体的文物都更为珍贵。博物馆的库房,保存的不仅是器物,更是人心。处理“伪作”或有规程,但处理公众的信任,没有“剔除品”,也绝不能“调剂”给无名无姓的“顾客”。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北京新闻周刊 周刊杂志 中国副刊 中央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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