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花没有野花香!”江苏宿迁,一男子婚内出轨一女主播,为了维系这段不正当的关系,

蓝光之翼 2025-12-21 12:25:44

“家花没有野花香!”江苏宿迁,一男子婚内出轨一女主播,为了维系这段不正当的关系,男子在8个月内打赏女主播82万余元,妻子发现后,直接将该女主播告上法庭,要求追回全部款项! 来源:【大象新闻】 2024年5月起,男子陈洲(化名)开始在刷视频时,被一女主播沈娜(化名)吸引了,便对其进行了小额打赏! 起初,这些支出看起来像是普通的网络娱乐消费。转折点发生在2024年8月,两人关系从线上互动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陈洲的打赏行为也随之发生变化! 从2024年8月到2025年1月,他的打赏频率和金额急剧上升,单次打赏可达数千元,累计金额高达82万余元! 陈洲的妻子周女士(化姓)发现后,将沈娜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返还全部款项! 沈娜在庭审中辩称,陈洲与平台是消费关系,与自己不存在直接的赠与合同,且平台会抽成,即便需要返还也不应全额返还! 法院的判决则明确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法官认为,2024年8月前的小额打赏,属于为获取直播服务而进行的正常网络消费行为! 但2024年8月后,在两人已建立不正当关系的前提下,陈洲的打赏目的发生了本质变化——从获取服务转变为通过金钱馈赠来维系不正当关系,构成了实质上的赠与行为! 法院在判决中指出,陈洲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关系人沈娜,不仅违反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更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对周女士主张该阶段赠与行为无效的请求予以支持! 这笔款项涉及三方:打赏者、主播和平台。当陈洲在平台充值82万元并打赏给沈娜时,这笔钱实际上被分成了两部分: 一部分是平台作为技术服务提供方收取的约50%费用,即约41万元;另一部分才是主播沈娜实际到手的约41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沈娜返还的,仅限于她实际获得的41万余元及资金占用费,而平台收取的服务费则因属于合法收入,不在返还之列! 如今,江苏宿迁这起案件的判决书已经生效。女主播沈娜需返还41万余元及资金占用费,这个数字只是丈夫陈洲打赏总额的一半,却清晰地划出了正常消费与无效赠与的边界! 网络虚拟空间中,一掷千金的打赏行为究竟是新型消费还是情感贿赂,法官在判决书中明确写道:“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 平台作为直播生态的构建者和主要受益者,需要承担起更多责任,防止直播间成为吞噬家庭财富的“数字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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