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是在2025年12月连续发文,公开要求北大法学院等高校公布境外资金来源后,正式提出应制定《外国人代理法案》的立法建议。他主张: 接受境外资金的机构和个人必须主动申报来源、数额与用途,在参与立法建议、政策研究等影响公共利益的活动时,需明确标注资金背景,接受社会监督与审计核查。这一提议戳中了很多人的心巴——北大法学院与人道法研究中心的瑞典合作项目被追问资金明细时,一句没必要公开直接引爆舆论,谁能想到本该严谨的学术圈,在经费透明度上竟如此敷衍? 社科研究从来不是象牙塔里的风花雪月,尤其法学、政治学这类领域,每一项研究结论都可能影响政策走向。最高法司法案例研究院的数据显示,2023年法学界利益冲突案件同比暴涨480%,某法学院收了企业3200万捐赠后,提交的立法建议稿67%条款都贴合捐赠方业务。境外资金更不是慈善捐款,西方某些基金会每年砸数亿资助海外研究,核心就是让研究成果为其战略服务。拿了这样的钱做出来的立法建议,还敢说完全站在国家利益立场上? 更讽刺的是,美国早就有《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要求境外资助的活动必须挂牌营业,连高校接受外国资金的申报门槛都降到了几万美元,不申报就罚没联邦资助。他们对中国资金的审查严到苛刻,却放任自己的资本通过学术渗透他国,这双标玩得也太溜了。项立刚的逻辑很简单:既然某些人总喊国际接轨,那怎么不把这种防渗透的规则也接过来? 有人担心这会限制学术自由,其实纯属多虑。真正的学术自由,从来不是藏着掖着搞暗箱操作的借口。如果资金来源干净,是国家社科基金或合规捐赠,公开出来反而能证明研究的独立性,何乐而不为?只有那些烫手的钱,才怕见阳光。就像北大法学院自己的公派留学项目,明确要求学生拥护国家制度、注明资助来源,这种透明化操作既不影响国际交流,又守住了底线。 立法是国之重器,容不得半点利益裹挟。制定《外国人代理法案》,本质不是禁止国际合作,而是要守住诚字底线。让每一笔境外资金都在阳光下流转,让每一项研究成果都经得起考验,这既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也是维护学术公信力的关键。毕竟法治的公正,从来都建立在透明无暗箱的基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