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资源走私量刑的“危害锚点”缺失:深圳锑锭走私案,12年刑期为何难平众怒?(附战略资源保护建议) 本文经AI辅助创作,核心观点与案例均经人工核实补充 深圳27人团伙走私166吨锑锭,主犯获刑12至14年。判决公示后,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惊呼“判得太轻了”。这绝非单纯的舆论情绪宣泄,说实话,这其实戳中了当下司法实践的一个关键痛点——当普通走私案以“货值”为核心量刑标尺,面对锑这种关乎国防安全、产业命脉的战略物资,我们的法律刻度,是否该增设一套特殊的“危害锚点”? 很多人第一眼看到“锑锭”,可能会误以为这是普通的工业金属,实则不是的啊。锑,可是名副其实的“军工刚需命脉”。之前,我接触过一些军工领域从业者,他们说优质锑锭短缺时,有大部分军工配件的生产都会卡壳。它是穿甲弹弹芯的核心材质,能让弹药击穿厚重装甲;也是5G基站散热部件、锂电池阻燃材料的关键原料,直接关系到新能源、半导体产业的升级进程。更关键的是,我国虽是全球锑储量第一大国,但由于长期无节制开采,早已让资源濒临枯竭,部分主产区早已启动严格限制性开采政策。 166吨锑锭的走私量,背后的危害远超账本上的数字。短期来看呀,走私团伙通过虚假申报啊、分拆报关的手段偷逃巨额税款,扰乱了国内市场的价格秩序;但从长远来看,这批战略资源流入境外,很可能会助力他国突破军工、半导体领域的技术壁垒,变相削弱我国在相关高端产业的话语权。这种“资源命脉流失”的隐性伤害,远比普通商品走私的危害更致命、更深远呢。 网友之所以觉得判轻了,核心是看到了“高利润”与“低刑期”的严重失衡。国际锑价曾涨到每吨23万元,该数据源自某大宗商品交易平台2025年三季度报告,166吨锑锭的走私利润轻松突破千万元。对犯罪团伙而言,12年的刑期成本,对比这笔“一本万利”的暴利,显然不足以形成足够的震慑力。更让公众不满的是,此次落网的27人,只是走私链条的“末端执行者”,那些躲在境外的收购方、中间商,却因跨境执法壁垒成了“漏网之鱼”。只惩下游、不追上游的判决,很难让人心服口服。 166吨锑锭走私,损失的仅仅是税款吗?其实更致命的是战略资源的白白流失。事实上,深圳锑锭走私案的舆论争议,给我们敲响了一记警钟:战略资源走私的量刑标准,不能再困于“货值思维”。我们不妨参考濒危物种、文物走私的特殊量刑逻辑,为锑、稀土这类战略资源建立“危害分级”机制——将“国防安全影响”“产业命脉损害”“资源枯竭风险”纳入核心量刑依据,而非单纯盯着偷逃税款的数额。 同时,跨境全链条追责的力度也亟待加强。只有推动国际执法合作,让境外买家、中间商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才能真正斩断走私利益链。除此之外,从源头强化监管同样关键——对战略资源的开采、流通、出口实施全流程溯源管控,严打“挂靠申报”“空壳公司洗钱”等规避手段,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此类犯罪。 12年刑期的争议,本质上是公众对“国家安全、产业命脉”的重视,远超对普通走私案的关注。当战略资源的流失,关乎的是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底气时,我们的法律标尺,理应跟上这份时代需求。唯有让量刑与危害精准匹配,才能真正守住我们的资源命脉,让“高利润低风险”的走私困局彻底成为历史。 你觉得战略资源走私该如何量刑才合理?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