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真闹大了!北京朝阳区一65岁老汉在小区里用剧毒氟乙酸钠泡鸡脖毒狗,9条宠物犬和2只流浪猫没命,结果被判了四年实刑,罪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这可是和故意杀人、强奸等并列的刑法八大重罪之一。 说句实在话,投毒确实该罚,尤其是把毒下在儿童游乐区旁边,这已不是“毒狗”而是威胁公共安全。但反过来想,老汉为啥走极端?邻居们吐槽不是一天两天了:遛狗不牵绳、粪便不清理、深夜狗叫扰民…这些问题长期没人管,很多人憋着一肚子火。法律明明有规定,不文明养犬可以报警处理,可现实中投诉经常石沉大海。 这事儿表面是“人狗冲突”,其实是治理缺位逼出恶性循环。养狗的人得明白,管好狗不仅是道德,更是法律责任;不养狗的人也别“以暴制暴”,否则就像这老汉,从有理变犯罪,一把年纪去踩缝纫机,谁都不是赢家。法院判得狠,也是敲警钟:公共安全是红线,但文明养犬的责任,每个主人都该自觉扛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