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一名46岁的蒋女士,因突发脑出血去世,亲属吴先生想用她的遗产来给她办一场追思会,结果遗产被民政部门截胡,理由是亲属吴先生没有继承权! 10月份,蒋女士突然不舒服,向公司请病假,幸好同事上门慰问,发现严重,及时送医院去治疗,但由于蒋女士脑出血需要做手术,可她父母早不在了,又是未婚未育,只能联系到了关系比较远的亲属吴先生,只是一年聚一次的程度。 吴先生接到消息就奔过来签字,本来手术后经过治疗有所好转,可一转到一家康复医院后,病情突然恶化,不幸离世。 本来正在质疑医院对转院的决定,真是雪上加霜,吴先生提出用遗产为她办一场追思会,然后再为她买一块墓地,谁知道,谁也不允许私自动这个遗产,原因是吴先生没有继承权,由民政部门接收。 吴先生面对采访说:“这是她自己的遗产,用来给他办一场追思会,买一块墓地,这是合理的呀。然而王书记却说这是不可能的,国家顶多给她海葬,这种事情我们怎么商量,自己的后事还不能用自己的遗产,这换谁谁能想通!” 经过咨询律师,说要搞清楚办追思会还有买墓地的支出标准,是怎么样符合相关规定的,然而民政部门根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用遗产支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多少费用还要符合合理范围内,但后续的系列费用仍然由吴先生自己支付! 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明确的说法,民政部门正在联合法院等官方一起研究。 看到这个消息,心里不禁一颤,蒋女士活46年,到头来付出的实物价值,竟然不归自己了,这件事给独居的人提了个醒,有必要的话,一定要提前规划好自己身后事,尤其是遗产,不然就像蒋女士一样! 《来自新闻综合》 独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