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家门口遇害案12月16日再次开庭 梁某某为什么否认了自己有精神疾病呢?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今天是一审第二次开庭,表面来看,梁某某否认自己有精神疾病。不合逻辑,要知道鉴定给他贴上了精神分裂症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标签, 也就是说,只要他点头承认,就能大概率保住性命。可他偏要反着来,不仅一口咬定自己没病,还当庭炒掉辩护律师,硬要律师按照正当防卫为他辩护。怎么分析这波儿操作? 首先让人费解的是。他的否认偏偏和真正精神病人的表现背道而驰,你看这一系列的操作,逻辑清晰,目标明确,回答那个问题肯定有人会问,他放着减刑的机会不要,非要喊正当防卫,难道是疯了吗? 其实不然,这才是他的算计。正当防卫的核心,只有在自己的生命或者合法权益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时候。采取的防卫行为才可能被认定。梁某某之所以咬着这一点不放,就是想扭曲整个案件的真相, 把自己事先带刀滋扰、蓄意捅刺10刀的故意杀人包装成被被害人质问打斗后的自保。他心里很清楚,一旦正当防卫被认定,哪怕只是防卫过当,罪责也会大幅减轻,甚至可能脱罪,这可比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减刑幅度大多了。 不管怎么算,计但是永远掩盖不了他持刀捅刺10刀的残忍事实。他否认精神病不是因为他真的没病,而是为了追求更大的脱罪可能。我们期待法庭能拨开这些迷雾, 结合他作案前的滋扰行为、作案时的残忍手段、庭审时的清醒对抗,做出最客观的判断。让所有人相信无论任何理由,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必须付出沉重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