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上海,44岁已婚男子与24岁健身房前台发生不正当关系,短短16个月就给对方花了近47万元。男子妻子得知后,不愿意了欲将男子及其情人告上法庭,要求情人还钱。男子表示支持,不仅给妻子把为情人花的每一笔钱,列得清清楚楚,还偷偷录制了一段与情人沟通商议有关妻子已经发现其二人的不正当关系并将提起诉讼一事的录音。法院判了! 这位44岁的男主,外表看起来就是那种中年事业有成的样子,生活应该平平稳稳。可谁能想到,健身房一回头,24岁的前台姑娘就成了他生活的小插曲。 短短16个月,47万人民币流水似的往外花,平均一个月小三万,普通人奋斗一年都未必存得下这些钱。 这钱到底花哪儿去了?据说,有转账,有买礼物,有请吃大餐,也有直接给现金。说白了,就是典型的“你陪我开心,我给你花钱”。 两人你情我愿,明码标价,完全没有遮遮掩掩。要是往前几十年,这种事估计只能在小说里看到,现在可真真切切发生在咱身边。 可问题来了,这钱是“打水漂”还是“投资”?男子的妻子得知后,立马不干了。她认为,这47万不是丈夫一个人的“零花钱”,而是夫妻共同财产。 丈夫花钱养小三,等于在自己头上撒盐。更何况,男子和小三的关系属于“违法不正当关系”,钱自然不能白给。于是,妻子直接把小三告上法庭,要求把钱还回来。 更让人意外的是,男子居然站在了妻子这边。他不仅把每一笔钱都列得清清楚楚,还主动提供证据,甚至偷偷录下了和小三沟通的一段录音。 这一招,简直是把“自我救赎”和“背叛”玩出了新高度。有人说,这是不是有点“渣男自救”?其实仔细一想,男子的算盘也不难猜。 毕竟,事情败露后,他既要向妻子表忠心,又想把自己撇清干净,顺便把损失的47万要回来。站在妻子的角度,这波操作简直“赢麻了”: 不仅把小三赶走了,连钱也有希望追回来。不得不说,这夫妻俩的配合,真把小三逼到了墙角。 说到这,很多人都会好奇,这种钱到底能不能要回来?毕竟,成年人之间的感情,像不像买卖不说,花出去的钱还能反悔吗? 其实在法律上,这种事情还真有讲究。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丈夫把钱转给小三,等于擅自处分了夫妻的共同钱袋子。更关键的是,两人的关系属于“违法不正当关系”,按理说,这些钱就算是“赠与”,也站不住脚。 法院最终的判决也很有代表性:小三需要把钱还回来。理由很简单:这不是普通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也不是父母子女之间的无偿帮助,而是建立在“不正当关系”的基础上。 说白了,这钱花得没名没分,法律不会支持。这事儿放在现实生活里,多少带点讽刺意味。原本是“你情我愿”,结果最后闹到法庭,成了“讨债官司”。 男子本来是想“花钱买开心”,结果开心没了,钱也差点打水漂。妻子原本是受害者,最后倒成了最大赢家,不仅守住了家庭财产,还让小三得了教训。 最倒霉的无疑就是24岁的姑娘。她以为和“有钱大叔”谈场恋爱,日子会越来越好,没想到最后不仅竹篮打水,还要把钱如数奉还,甚至还被贴上“小三”“白嫖”等标签。 以后再想找对象,估计得先查查对方家有没有“法盲”亲戚。这场风波其实也给了不少家庭一个提醒: 结了婚之后,家里的钱不再是“你自己的小金库”,而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守护的共同财产。你花出去的每一分钱,都有可能成为家庭矛盾的导火索。 特别是这种“偷偷摸摸”的花销,真出了事,法律是不会偏心的。很多人觉得,男人赚钱多,花点“小钱”没人管得着。其实不是这么回事。 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有知情权和管理权。你擅自把大笔钱拿去“投资感情”,出了问题,家里那位绝对不会善罢甘休。 这起案件也引发了一个深刻的思考:感情里的钱,到底应不应该归还?法律说得很清楚,只要是建立在违法不正当关系之上的钱,原则上都要还。 可在道德层面,很多人可能会觉得“你情我愿”没什么不对。可咱中国讲究的是“家和万事兴”,一旦伤害了家庭,法律自然会倾向保护家庭的利益。 这也是为什么法院最后让小三还钱。说白了,社会风气不能被这样的“灰色地带”带偏。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钱不是万能的,感情也不是“随便买卖”的。 成年人的世界,没有真正的“白嫖”。你想得到什么,迟早都要付出代价。感情不是商品,家庭不是提款机。 别再幻想用金钱买爱情,也别再想着靠“感情投资”发家致富。钱可以再赚,感情却很难修补。愿大家都能在感情和婚姻里,做个明白人。 不贪,不骗,不算计,真心才能长久。遇到问题,别学新闻里的主角们算计来算计去,还是那句老话:家和,才能万事兴。 参考资料: 《44岁男子与24岁健身房前台发展为情人关系赠送钱财被妻子起诉返还 一审判了》——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