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该判什么罪? 家长怒喊“买卖同罪,重罚到底” 打开新闻,被拐儿童的故事总能戳中无数家庭的痛点:有父母骑摩托跑遍全国寻子,车把挂满寻人启事;有家庭因孩子被拐夫妻反目,彻底破碎。也难怪网友集体怒喊“人贩子死刑起步”,这不是极端,是对毁家之恶的极致愤慨。 我国刑法早已明确,拐卖妇女儿童罪一般5年起步,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死刑。但大众觉得“判得轻”,核心是痛点未被抚平:一是买者惩罚偏轻,没有买方就没有卖方,“收买”理应与“拐卖”同罪同罚;二是部分情节恶劣的案件量刑未达预期,比如偷盗婴幼儿、致被拐者伤亡,民众盼着罪刑真正相当。 其实大家要的不是“一刀切”的死刑,而是“不敢犯”的震慑。加重量刑、买卖同罪、取消追诉时效,这些呼声的背后,是每个家庭对“孩子平安长大”的朴素期盼。法律当硬起来,让人贩子一伸手就付出终身代价,这才是对万千家庭最实在的守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