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来是惧怕冬天的,因为彻骨的冷。还记得,年少时曾衣着单薄地在北方小镇的冬夜游荡,整个人冻得快化作冰雕也未曾找到一家营业的商场,这才领悟到,原来寒气是真的可以裹挟住五脏六腑从骨头缝里钻出来的。至此,对冬天的印象就几乎浓缩在那个夜色迷蒙的冰天雪地里,以至于每逢冬天,我最爱开的玩笑就是指责老天对我耍流氓——“冻”手“冻”脚。 然而也是喜欢冬天的,因为阳光的暖。 侵略性极强的烈日,一到了冬天就转了性子,像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千金小姐面对心爱的人时,忽而矜持得说不出话来。每逢有暖阳的冬季周末,我常无所事事地躺在阳台上晒半天日光浴,不由得想起《左传》用“冬日之日”形容和蔼可亲的人,以至于杜预在注释里写“冬日可爱”,心情也顿时“可爱”起来(虽然这两个可爱不是一个意思),总觉得身上像披着一件暖烘烘的摇粒绒,每一粒光线都舒舒服服地躺落在自己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