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宣判,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如何看待这一结果?带来什么法律启示? 12月11日上午,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温榆河人民法庭宣判。 上午9:23,被害犬只西高地犬Papi的主人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当庭提出上诉。 该案于2023年10月26日开庭审理,后历经九次延审。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本案中,包括她在内共有11名被害犬只的主人作为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无一人谅解。对李女士来说,陪伴了她13年的Papi并非一件普通的“财物”,而是一名家庭成员。无论判决结果如何,这件事没有“胜利”可言:“我真正的诉求是希望我的小狗回到我身边,但已经不可能了。” 2022年9月,北京朝阳区某小区多只宠物犬中毒身亡。该小区居民李女士的爱犬,13岁的白色西高地犬Papi是被害犬之一,因接触浸泡过剧毒氟乙酸钠的鸡脖,于9月14日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悲痛万分的李女士辞职,四处奔走讨公道。 ------------------------------------ 其实判得不算重。 根据刑法规定,投毒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要满足严重后果的条件,要导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才能判十年以上。 他投放的毒药,基本就是老鼠药,不仅会毒死狗,要是小孩不小心捡到吃了舔了,也是有生命危险的。 所以,他被判四年,基本是贴着量刑起点来的。如果量刑要到十年以上,那么得达到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程度,现实中这个标准是50万元。 换言之,他毒死的十几条狗,在法官眼里达不到50万的价值。至于狗主人又是接受媒体采访,又是出示精神诊断书,又是强调宠物的情感价值,其实都没有半点作用。
“就剩一家店了。”高晓攀亲口说的,还顺带把欠薪这事儿也摊牌了。评论区瞬间炸锅,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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