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犯罪,再次出现罕见的死刑!华融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被执行死刑,这家伙贪了11.08亿余元,真的是巨贪无疑。在他之前被执行死刑的就是华融的董事长赖小民,赖小民贪的更多,足足有17亿多,贪污金额如此触目惊心,这两个巨贪被判死刑也是罪有应得! 很少有人想到,同一家公司的两任高管,会接连因为贪腐站上死刑台。 白天辉的涉案金额达到 11.08 亿余元,这个数字已经足够惊人,而他的前任赖小民,贪腐数额更是高达 17.88 亿余元,还牵涉出贪污、重婚等多项罪名。 白天辉的贪腐之路始于 2014 年,当时他在华融香港公司担任业务拓展负责人,手握项目收购和企业融资的审批权力。从资本运营总监一路做到总经理,职位越高,敛财的胃口越大。 那些年里,他利用每一次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打通关节,换来一笔笔不义之财。 即便后来他有揭发他人犯罪的重大立功表现,法院综合考量后仍认为,他造成的国家利益损失和社会影响太过恶劣,罪行已经严重到无法从轻处罚。 2024 年 5 月一审被判死刑后,他提出上诉,最终还是被最高法核准维持原判。临刑前,他只来得及与近亲属见了最后一面。 四年前的赖小民案更是触目惊心。作为华融的 “一把手”,他不仅收受巨额财物,还直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两千五百多万元。 办案人员曾在他的住所搜出大量现金,光清点就用了十几天。即便他也有重大立功表现,却依然没能逃脱死刑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两人都在天津二中院受审并被执行死刑,这背后是司法机关对金融领域贪腐的严厉打击。 金融系统本应是国家经济的命脉,却被这些人当成了敛财的工具,他们的行为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更破坏了市场秩序。 就在白天辉被执行死刑前几天,另一位官员苏增添因受贿 1.65 亿余元被判死缓。 对比可见,并非所有巨额受贿都会判死刑,法院会综合考虑退赃、自首等情节。但白天辉和赖小民的案件里,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最终迎来了最严厉的惩罚。 这两起死刑判决,打破了一些人对经济犯罪 “重罚难判死” 的印象。 从赖小民到白天辉,司法机关用实际行动表明,无论职位多高、隐藏多深,只要触碰了贪腐红线,且罪行极其严重,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金融领域的反腐还在继续,这些案件像是一面面镜子,照出了权力失去监督后的可怕后果。对普通人来说,看到巨贪伏法,更多的是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