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入室抢婴案,姜甲儒案五号开庭了,主犯一审就判了死缓, 二审刚刚结束,主犯态度真的是相当恶劣,不仅仅是藐视法庭,当庭威胁出来后报复受害者。 ,什么包括翻供,包括抖腿,还有今天爆出来的当庭辱骂被害者。确实可气,但如果从判决的角度上来说,未必是坏消息,为什么?因为法庭在量刑的时候有一个重要的考虑,就是他有没有悔罪的表现。那翻供的行为是什么呀,抵赖。辱骂被害者,藐视法庭这些都会成为最后影响他结果的重要因素。咱老话儿讲,人狂自有天收,就这话,他不是没道理的。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让人看到德行令人发指! 这样噩魔还不死刑,留在世上当定时炸弹吗?两个法警多次捂住他的嘴都捂不住,律师干了二十年都没见过这样如此嚣张的,先骂法院,直接骂审判长,不过瘾再继续骂受害者家属,扬言就是等着它出来了要怎么样报复,还对人家法官进行威胁,这样丧心病狂的恶魔法院不判他S,刑能行?留在社会上干什么?浪费空气,不如当时崩了都不平民愤!真的浪费国家资源! 十七年的骨肉分离,人家的家庭支离破碎换不来一句道歉和忏悔,只剩下的是嚣张气焰,恶魔必须严惩法律觉不能容忍这样禽兽不如的恶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