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事故是谁的责任?今天早上八点半,浦东三林东书房路板泉路,发生了一起因机动车违法停在非机动车道上而引发的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自行车在由南向北行驶到这个位置时(机动车违停在东书房路,由南向北15米处,与护栏有1.5米的间距)因速度较快,在避让一个行人时,来不及刹车,撞在机动车尾部上,受了皮肉伤,电动自行车前轮支叉受损。报警后,交警判电动自行车主责,理由是,机动车虽违停,但在停止状态,是你没注意观察,速度较快造成的,电动自行车主责,机动车次责。由于电动自行车主不服,交警就让他去交警队处理,电动自行车主一气之下,扬长而去。请问,这起交通事故,机动车违停有责任吗?判其次责公平合理吗?欢迎讨论
未来,一线城市若全部上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将会导致整个城市交通系统,陷...
【4评论】【1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