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窒息了! 现在网上吵翻了——有人说“老戏骨追求真实没毛病,演吸毒女儿就得下狠手”;也有人说“周迅才20岁啊,被按头磕桌子、抽耳光,收工还抖着哭,这不是霸凌是什么?”甚至有人翻出当年细节:“陶虹递纸巾都不敢大声,现场静得能听见监视器电流声,这氛围比打巴掌还瘆人!” 奚美娟早年演《母亲》是出了名的“严”,但这次的“严”早变味了——周迅那会刚从浙江艺校出来,拍《苏州河》才有点小水花,哪敢跟前辈叫板? 说白了,“戏比天大”不是打人的免死金牌,前辈的巴掌再响,也得问问后辈的脸疼不疼、心伤不伤! 我真是服了,当年把“艺术”裹成糖衣,现在拆开全是刺儿! 咱就是说,追求真实就不能先和演员商量? 就不能用替身? 非得把人打哭、打抖才算“入戏”? 这事儿你们咋看?是老戏骨的“专业”,还是职场霸凌的“遮羞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