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头,借个人,差点要动刀。 邓光荣开了口,向华强摇了头。 就为了一个周润发。 发哥那时是什么? 是刚点燃的钞票印刷机。 是《英雄本色》里烧完的烟头都有人捡的“小马哥”。 永盛公司攥在手里,捂得发热,谁舍得松手? 邓老板脸上挂不住。 夜里带着人,就把向生堵在了夜总会。 空气绷得像根弦。 谁也没想到,最后定乾坤的,是掰手腕。 谢贤这个和事佬,出了个孩子气的主意。 邓光荣天天练石锁的手,赢了。 一场风暴,化作手背上暴起的青筋。 后来片子拍出来了,票房普普通通。 发哥专业,38天赶完戏,一句怨言没有。 可这事儿传开了,成了香港影坛一块活化石。 它告诉你,黄金年代是什么样的—— 规矩,不在纸上,在面子里。 体面,不在输赢,在台阶下。 再大的利益,再旺的火气,最后可能就押在一只手上。 现在? 合约精确到分钟,律师函比剧本厚。 干净了,也冷了。 再没有哪个大哥,会为借一个演员,去掰一次手腕。 那种粗粝的、带着人味儿的江湖气, 一掰,就断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