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烧成灰,房贷却依然在——这可能是灾难后最残酷的现实。 香港宏福苑那场大火烧得人心痛,银行给出6个月宽限期看似仁慈,但说到底只是把还款日期推后,并非债务消失。这和美国加州山火后居民被告知“最多宽限90天”的逻辑如出一辙:贷款合同不会因房子消失而解除。 法律上,房贷是抵押债务,房子只是担保物,即使毁了,借贷关系依旧扎眼地存在。但灾难面前,若只谈合同冷血,忽视人命温度,制度就成了压垮受灾者的最后一根稻草。 有人说保险能兜底,可加州灾民发现理赔金额远不够重建,更别说还贷;香港老楼维修每户摊超16万港元,若监管缺位、材料易燃,悲剧只会循环上演。 真正的出路或许需要更系统的支持,比如类似汶川地震后政策的“不催收、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灾难不是合同漏洞的试金石,而是制度人性的检验场——不能让受灾者独自扛下所有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