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了网络大V素老三的主页,发现她的每一篇微文都有一个特点,其每篇作品都会被标注

我爱首都北京 2025-11-29 10:19:25

访问了网络大V素老三的主页,发现她的每一篇微文都有一个特点,其每篇作品都会被标注为“故事”,即内容含有故事情节,存在演绎虚拟成分,但认真的拜读了她的一些作品,她记录的就是她的日常生活琐事。 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对日常生活类的作品进行“故事”标注,是作品获取头条认可,给予流量扶持的又一个密码? 突然想起头条好像出了一个公告,说的大概意思就是、含故事情节的作品,作者需对作品进行明确标注,违规者、会遭到头条的处罚,严重的会扣信用分,甚至直接冻结账号。 头条公告中好像还说了,头条之所以规定这一条,是为了头条能够容易对作品的类型进行识别、为头条对作品进行分类减轻压力。 头条既然规定了这样条款,作为头条号平台的创作者就有义务按照头条的规定去履行。 网络大V素老三在作品中说,她的作品其实就是她的生活日记,真真切切,是她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及所感,是她微文的创作素材来源,素老三说别人的素材写完了,就写自己的,除了一些隐私不能让人知道以外,能写的素材,他都会写。 说了这一些,也就是说素老三的作品内容是真实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事情、是真真切切的! 仔细想想!头条的规定其实是很有道理的!按照我的理解,故事可分为虚拟的故事与真实的故事,即使记录自己的日常生活,写作过程中,也难免出现夸张,虚拟的成分,因为文章艺术本身就是对日常生活的一种加工,只有深加工才能称之为文学艺术作品! 头条规定对含有故事情节的作品进行标注,头条做得合情合理!本人表示支持! 写到这里,这篇微文也该结束了,但我还有一句话要说,这篇文章不仅仅是支持头条的条款规定,我还要特别提醒友友们!在创作过程中,若存在记录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千万不要忘记了、标注清楚、作品含有故事成分,存在虚拟演绎部分,严格遵守头条的规定,避免自己少踩坑! (本人声明,本文存在故事成分,虚拟演绎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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