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4岁男生刺死女同学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钟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钟某某与被害人潘某某是同班同学。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心生不满,提前网购折叠刀,并多次踩点,预谋行凶。2025年4月8日,潘某某放学回家行至自家楼下时,钟某某持刀对其身体多处捅刺,在潘某某倒地呼救后,他竟再次折返补刀,致潘某某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潘某某身中26刀,死因为心脏贯通创、双肺破裂等导致的失血性休克。 钟某某作案时不满18周岁,依法从轻处罚,但其预谋行凶,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主观恶性深。法院综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此案引发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及心理健康的广泛关注,法律虽对未成年人有保护,但严重犯罪也必受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