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元电池费引发的官司:智能燃气表该谁买单? 江苏南京,一大爷发现家里的智能燃气表只要是电池一没电,燃气就会立即停了! 72岁的薛大爷裹着半湿的浴巾站在卫生间里,牙齿打颤的声音比热水器的余响还清楚。 水突然变凉时,他正搓着后背的香皂,喷头流出的冷水浇在身上,瞬间把冬天的寒气灌进骨头缝。 喊来同住的侄女检查,才发现不是热水器坏了,是墙上的智能燃气表“罢工”了,两节五号电池彻底耗光。 薛大爷是二级残疾,腿脚不便,侄女跑了三家便利店才买到合适的电池,花了4块5,这是半年里第三次换电池了。 他捏着电池包装纸越想越气,燃气表是南京港华燃气装的,表走的是燃气公司的数,凭啥燃气表的电费要我掏? 更让他窝火的是停气前连个提醒都没有,上次孙子来吃饭,炖着排骨的砂锅突然熄火,肉没炖烂不说,孩子吓得哭了半天。 他揣着这几次换电池的发票——总共23.8元,一瘸一拐去了小区业主群反映,没想到一下炸出30多户有同样遭遇的邻居。 有独居的张奶奶说,停气那天她正煮中药,药汁熬干了差点烧起来;还有上班族李女士,晚上回家想做饭,灶火点不着,只能啃面包。 今年9月,薛大爷牵头,13户业主一起找到了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公益律师,律师看了材料直皱眉。 “燃气表产权属于燃气公司,维护责任就该他们担”,律师拿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指着第二十条“燃气经营者应定期安全检查”的条款说。 11月17日鼓楼区法院开庭时,燃气公司的代理律师拿出《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反驳,说第二十二条写着“用户应提供燃气计量表用电源”。 “这就像冰箱要插电,电费得用户掏”,这话刚说完,薛大爷的律师就翻出立法解读文件,“地方条例没说‘提供电源’包含电池费,得按上位法来”。 庭审间隙,记者打了全国多个燃气公司的电话,上海燃气集团的回复很明确:电量低于20%就发短信提醒,3天内上门免费换电池。 北京燃气更省心,2023年就把燃气表维护费算进气价里,用户压根不用管电池的事,连表都不用碰。 最有意思的是国家电网的说法,智能电表的运行耗电从来不算用户的,走的是电力公司的专用线路——都是智能计量设备,咋就不一样? 薛大爷在法庭上掏出个小本子,上面记着每次停气的时间和损失,“我不是差这几块钱,是气不过企业甩责任”。 他的小本子里夹着张23.8元的发票,最上面那笔是去年冬天换电池的4块5,旁边写着“孙子没吃上热排骨”。 法官提出调解时,薛大爷摆了摆手,“我就想让大家都知道,智能设备是方便人的,不是给人添堵的”。 走出法院时,邻居们围着他问情况,薛大爷把发票举起来晃了晃,“哪怕最后只赔我一块钱,这理也得说清楚”。 你家的智能燃气表,电池是自己换还是燃气公司管? 信息来源:南京日报《23.8元电池费引诉讼,智能燃气表该谁买单》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