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吹“为爱冲锋”了! 我看到她眼里全是恐惧和后悔,等待她的可是20多年牢狱

别再吹“为爱冲锋”了! 我看到她眼里全是恐惧和后悔,等待她的可是20多年牢狱 一开始全网都在夸她,说她是“最美大嫂”,为了救被抓的男友,网传砸100万策划武装劫囚,又冷静又敢闯,把“为爱冲锋”四个字焊在她身上。甚至还有人同情她,说记者不该骚扰她——这点我承认,记者骚扰确实该罚!当天被开除、终身禁业、还要负刑责,这处理没毛病,毕竟就算是嫌疑人,也有人格尊严。 但你们可别被“爱情滤镜”骗得团团转了! 看看她被警方抓回来时的视频,戴着手铐,头埋得低低的,眼神里哪有半分网传的“飒爽”?全是藏不住的畏惧和后悔,那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慌,真的骗不了人! 说白了,哪是什么“为爱救男友”,全是瞎扯! 调查结果早就出来了,这姑娘叫阮氏清,才28岁,根本不是什么痴情女,而是跨境犯罪网络的核心成员!她男友被抓,也不是什么“冤屈”,本身就是搞跨境网络诈骗的惯犯。她策划劫囚,更不是一时冲动的爱情,就是团伙分工——她专门负责后勤、洗钱,这次劫囚就是妥妥的团伙作案,涉案人员早就从7人,已经查到28人了,还牵扯出武器走私、人口贩卖的黑幕! 之前大家脑补的“真爱故事”,不过是给犯罪披了层浪漫的外衣,纯属自我感动! 现在呢?浪漫碎得稀碎的。她身上背着劫狱罪、非法持有武器罪、跨境诈骗罪一堆罪名,等待她的不是什么“和男友团聚”,而是最少20年的刑期——这辈子最好的年华,怕是要在监狱里荒废了。 想想也挺唏嘘的,明明才28岁,长得也清秀,偏偏走了歪路。一开始可能觉得自己够“厉害”,能靠着团伙势力摆平一切,可真到被抓、看清要面临的后果时,才慌了神、才后悔了——但有什么用呢?法律可不会因为“后悔”就手下留情。 顺便说一句,那些动不动就把“犯罪”美化成“为爱冲锋”的,真的别误导人了!颜值再高,痴情再动人,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嫌疑人有人格尊严,不该被骚扰,但犯了法,就必须付出代价! 阮氏清眼里的恐惧和后悔,就是给所有想走捷径、想挑战法律的人,敲的最响的警钟:别拿犯罪当浪漫,一步错,这辈子就彻底毁了! 你们当初有没有被“为爱冲锋”的说法骗到?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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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边欢快捉小虾的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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