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鹏律师这句话,我必须得说几句。法律人最常说的是“以事实为依据”,而王律师的话首先就不尊重事实,他说“重要场合见客”,给人一种刘司长见客时双手插兜的感觉,然而,这是不符合事实的。 真正的事实是,网上传出的刘司长插兜的视频或照片,都不是刘司长会见日本代表的时候,而是会见结束后送客的时候,这二者有明显区别。 实际只要稍微动动脑也不可能说出王律师这种话,因为会见的时候,不是一句两句的寒暄,而是要谈些实际问题的,这不可能在墙角站着谈吧?那么刘司长一直插兜他自己不嫌不舒服吗?插兜只有站立行走时才舒服,坐着谈话时如果一直这样插兜,不是很奇怪吗,怎么可能呢? 而刘司长是在送客时行走的短暂时间内这样插兜,这就不是王律师所说的“重要场合”了,因为重要场合的会谈已经结束,现在是来到了一般场合。且此时插兜也不会有什么奇怪的感觉,还表达了一种不想握手(也即没谈妥,不想言和)之意,从这姿势我们也能猜测到日本代表虽然来了,但没说什么好话,等于是来了还不如不来,谈过之后关系更崩,刘司长才用这种姿势。 所以,刘司长插兜既不是在见客(是送客)时,也不是在重要场合(是一般场合),王律师的话不符合事实,这不是法律人该犯的错误。 王律师还提到“毫无教养”,这是典型的书呆子看世界——呆眼呆见。因为第一前面说了,这不是“重要场合见客”,第二前面其实也说了,这是事出有因,是没谈好,且日方挑事早先。如果刘司长无缘无故见谁都这样大咧咧地插着兜,摆个臭架子,才可以说是毫无教养,可此时不是这种情况,王律师却不顾实际情况而死死地咬着那点社交礼仪说事儿,太教条了,说白了就是书呆子。 当然,任何人性格、脾气、习惯不同,假如我是刘司长,那么即便谈崩了,我也不会插兜,这是我见不熟悉的人的习惯,我只有在熟人面前或者完全与我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面前才会插兜,因此在我个人看来,刘司长这个动作肯定算不上太有礼貌的动作。 只是,我的文明礼貌只要求我自己,我不能说刘司长此时举止看似不太礼貌就一定是错的,更不能说他毫无教养,因为这也可能是他出于某种斗争需求考虑而主动采取的动作,我们不在他那个位置上,也没经历过跟日方代表的会谈,更不知道日方代表在会谈时说过什么过分的话,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去拿一个文明礼仪的教条去框人家的动作,这本身就是不符合文明礼仪的。 如果有人还不懂这一点的话,我再多说一例,比如日常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人骂脏话是不文明不礼貌的,可是如果一个日本人站在我面前说东北三省是他们的,我难道不能骂一句“X你祖Z”?我还非要跟他文明礼貌面带微笑地讨论到底是谁的? 如果王律师对民族大义没感觉,这个例子不好理解,那就再举个王律师容易理解的。假如王律师跟自己老婆吵架了,这段时间他老婆都拒绝跟他亲热,这时候跟王律师家早就干过架的隔壁老李拿着喇叭喊:婚内强制那啥也是犯法的,奉劝王律师知法莫犯法,如果你强制那啥你老婆,我必参与干涉,你老婆有事就是我有事!此声明我老李坚决不收回! 那么请问,王律师此时就只有必须文明礼貌面带微笑地与老李交流这一种选择吗?王律师不能此时仍不能对老李做一些不文明不礼貌的动作吗?如果做了,就是王律师没有教养吗?


